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 王龙琴 阿拉伯国家联盟是重要的国际区域性组织之一,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一直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自1956年同阿盟建立联系以来,中国一贯重视发展同阿盟及其成员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并先后与所有22个阿拉伯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1993年5月
,阿盟秘书长马吉德访问中国。中阿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国家联盟关于设立阿拉伯国家联盟代表处的协定》。同年10月,阿盟驻北京办事处正式成立。
1996年5月,江泽民主席在访问埃及期间会见了马吉德秘书长。
1997年12月,钱其琛副总理访问埃及期间与马吉德会晤,双方就巩固和发展中阿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出了四点建议,即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保持对话和磋商;开展互利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在国际事务中互相支持。
1998年9月,阿盟部长级理事会第110届会议做出加强对华关系决议。
1999年1月,中阿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关于建立政治磋商机制的谅解备忘录》。同年9月,阿盟秘书长马吉德首次提出建立中阿论坛的设想。
2000年3月,阿盟外长理事会通过有关中阿关系的第5972号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建立中阿论坛的设想,并责成秘书长就此与中国政府联系。
2001年12月,唐家璇外长访问阿盟总部之际,穆萨秘书长向唐外长递交了《阿拉伯-中国合作论坛宣言》草案。中国在此草案基础上,拟订了《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宣言》和《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行动计划》两个文件草案,并于2003年8月递交阿盟秘书处。
2002年4月,朱镕基总理访问埃及时在阿盟总部会见穆萨,双方就“中阿合作论坛”、中东局势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2004年1月30日,胡锦涛主席在访问埃及期间会见了穆萨和阿盟22个成员国代表,提出建立中阿新型伙伴关系的四项原则。同日,李肇星外长与穆萨在阿盟总部宣布,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决定自即日起成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并发表《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宣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