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吉利集团得到确切消息: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已正式起诉中国民营企业吉利集团,丰田称吉利集团旗下的美日汽车在宣传单上的商标使用严重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并对吉利宣传单张印上“美日汽车使用丰田汽车生产的发动机”提出严重抗议。
这是继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状告天津港田商标侵权,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状告上海飞羚摩托车制造公司、浙江黄岩华日(集团)公司摩托车外观设计侵权纠纷诟来,中国轿车涉及侵犯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第一案。
记者得到可靠消息:该案将于3月中旬在北京开庭审理。
左图:吉利董事局主席李书福称,丰田的起诉莫名其妙
李书福称莫名其妙
针对丰田起诉吉利的消息,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吉利集团董事局主席李书福。
李先是惊讶,然后表示莫名其妙。“美日汽车自生产以来一直使用的是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生产的8A发动机”,李书福言之凿凿:“到目前为止,吉利已经采购了丰田汽车生产的发动机累计达4亿元人民币。”
那么如何解释侵权之说呢?
焦点:8A发动机
吉利集团品牌形象部雪柯告诉记者:在吉利推出的美日系列汽车中,售价5万8千的美日车采用的是天津丰田生产的TOYOTA8A-FE发动机,于是吉利方面就将这款车的发动机叫做“丰田8A发动机”,并公开宣传。而丰田方面则认为该发动机只能被称为“8A发动机”,出现了“丰田”字样就是商标侵权。
可见,本案焦点就是吉利究竟应不应该将天津丰田生产的发动机叫做“丰田8A发动机”。
据记者了解,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TOYOTA8A-FE发动机,是以丰田A型引擎为雏形,在中日两方的技术合作下,面向中国市场全新开发出的8A发动机。
吉利:丰田赢不了官司
吉利集团旗下优利欧、杰士达、美人豹3种车型均使用的是TOYOTA8A-FE发动机,美日则在不同型号中使用了不同发动机。一部分美日汽车使用的是吉利自己研制出的8A/MR479Q发动机,比装有TOYOTA8A-FE的美日汽车便宜8000元。
雪柯十分肯定的说:售价为4万9千元的美日绝对没有打出“丰田8A发动机”的旗号。
吉利最后透露:他们掌握很多有利证据,相信丰田在这场侵权纠纷中难以胜诉。
因为威驰起诉吉利?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丰田威驰系列轿车与吉利美日系列轿车采用的发动机都是天津丰田生产的8A发动机,而威驰的价格远远比美日高。
吉利方面认为,假如威驰和美日外型、性能相差无几,又使用了同一种发动机,那么售价偏低的吉利汽车显然会对威驰系列轿车构成威胁。丰田当然也不会坐视不理。
有业内人士分析:威驰汽车与吉利美日的狭路相逢,加上同为低价车的天津夏利,可能是促使丰田选择这个时机起诉吉利的原因。
丰田说法完全不同
令人疑惑的是,记者至截稿时,从丰田中国事务所媒体公关部得到的“丰田说法”与吉利版本截然不同。其媒体公关部孙托雅小姐表示,“丰田起诉吉利是因为美日汽车采用了外形类似丰田车的商标”。
当记者进一步询问详情时,孙托雅回答:因为此次诉讼是丰田日本知识产权部直接处理,而且已经进入案件诉讼程序,具体情况不便透露,丰田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
记者观察:专利官司缘何不断
丰田状告吉利虽然是中国轿车涉及知识产权第一案,但从中国加入世贸开始,专利战火就呈越烧越旺之势。
远一点有去年DVD专利费事件、雅马哈状告中国摩托企业侵权案胜诉,近一点就是今年1月,国内最大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技术被控抄袭并侵犯全球网络设备巨头思科多项专利。
“打击侵权日益严肃”
去年,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起诉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侵犯商标及专利权,同时索赔高达3000万元人民币。
经天津市高级法院公开审理后,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天津港田等5家摩托企业侵犯雅马哈公司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事实成立。
这既是国内知识产权诉讼案中最大赔偿金额案件,也是近年来日本摩托企业状告中国同行侵犯知识产权数起案例中,惟一一起日方获胜的案例。
当时,《华尔街日报》甚至用“具有历史意义的法庭判决”,来说明“中国对打击侵犯版权行为正日益严肃”。
小心陷进专利官司
面对这样严峻的现实,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忠告,国内的企业应及早摒弃“仿冒”观念,尽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技术和产品,改变被动局面。否则,很多企业将因为无法绕开外国企业设置的重重“知识产权壁垒”,而陷进专利官司。
专利战火已经从摩托车燃烧到轿车生产企业,这对于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国汽车制造业来说不应忽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杜芳慈曾经呼吁:中国企业必须携手发展,创新在企业再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如果不形成研发联盟,单凭单打独斗很难承担高额研发费用,从而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新快报记者 徐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