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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从制度上防范,是个好办法
网友观点:
网友我是大地:从制度上防范,我认为也是一个办法。还是尊重事实吧,我认为四川出台的这一政策很好。
网友山东哲男:这个办法很好,让桥上有了栏杆,使人不容易落水!
网友母亲河:这样也好,少出误会,少出绯闻,多一分安定!
网友人情:满好的规定啊!古训就有瓜田李下之说,避嫌啊。况且规则是对群体的,和个人的道德无关。
网友rnrsbzdm:领导干部的乱性问题危害实在太大,四川想在治吏方面有所作为,因而选突破口于此。
网友伊南:特有的时期,特有的现象,特有的规定。国人的聪敏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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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典型的“头痛治头,脚痛治脚”
网友观点:
网友左右逢源:这不是创新,是一种体制上的倒退,一种职业道德的下降,一种人文精神的萎缩。
网友海天之魂:在目前党政领导干部尚由男性居多的情况下,此规定的出台意味着性别歧视!女性的就业权利再一次因为男人而被剥夺。难道那些高官们的桃色新闻、腐化堕落是由他们身边的女性直接造成的吗?显然是荒谬的逻辑!那为什么因噎废食,为了保住那些官员的品质而不惜将女性拒之门外?真正的治本之道应该是加强对党政领导的道德教育。何况秘书原本就是女性更合适些。
网友淠河渔夫:这种规定的前提就是一个对人不信任的假设。何以见得男领导干部身边配备了女性工作人员就可能要出问题?说得不客气,这个规定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网友巴山绵羊:坚决反对!党的干部是经过组织考察选拔、群众监督后产生的,素质应当高于普通百姓甚至普通干部!如果连女秘书的诱惑都抗拒不了,有什么资格做党的领导干部?制订这个规定的人啊,你们是在向社会传递这样一个信息:现在的领导干部素质太低,挡不住诱惑,抵御不了糖衣炮弹!
网友网络烟火:典型的“头痛治头,脚痛治脚”的行为!
网友星云之流浪:四川出台这样的政策让人觉得有点啼笑皆非。就好象一个小孩子不小心被门槛拌倒,大人不是教育他以后走路要小心,而是借来斧头把门槛撬了。一个家庭出现这样的溺爱可以理解,但是一个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有辱人民公仆的称号。领导干部出现不轨思想,立场不坚定,没能从自身找原因,而是将问题归结于配女秘书上,这是何等的不负责任?!扬汤止沸不如灭火去薪,我认为应该建立起一个有力的监督体系来,面对腐败杀一儆百,决不姑息,这样不仅体现了党对自身严格要求,而且在人们心中形成一个强大而负责的人民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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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观点:

男领导为何不能配“红颜秘书”(陈爱和)
事实上,“身边人”的问题是个“伪问题”。对秘书及专车的配备,中央早有明确规定,即副部级以上领导才能配备专职秘书及专车,中央对管住“身边人”也三番五次强调。现在应当解决“上面吹号,下面跑调”的问题,即,该不该配司机秘书,“身边人”的角色有无错位?真正让“身边人”角色归位了,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到位了,配女性身边工作人员又何妨!(来源:新华网言论频道)>>>>进入全文阅读

赶走“女秘书”谨防引来“皮条客”(单士兵)
这种把板子只打向“女秘书”的做法,笔者不以为然。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一种对“秘书角色”和“秘书腐败”的错误认识。这种片面异化“女秘书”的做法,也不会给那些容易被“腐蚀”的领导筑起一道“隔离网”。保不准,赶走了“小蜜”,还会引来“皮条客”呢。
出现“秘书腐败”,还是由于领导和秘书有着某种共同的利益需求,然后将权利派生转移造成的结果。就秘书个体是否能够腐败来说,本质上还是由其所服务的领导的本质来决定的。毕竟,权利本身是没有权力的。况且,当前政府部门领导身边也不乏那些工作能力、道德品质、法制意识都不错的“女秘书”,她们的工作是有绩效的。因此,四川省此次让所有“女秘书”下岗,对于防止“秘书腐败”,有多大的效果,恐怕还难以下结论。(来源:千龙新闻网)>>>>进入全文阅读

置疑“男领导不能配女秘书”?
(盛大林)
“男领导不能配女秘书”之规定,确实没有多大的意义。如果真有决心改善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话,最好的办法是使党政机关“透明”起来,让领导干部包括女性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论领导同志走到哪里,都被无数双眼睛盯着。这样的话,即使身边美色如云,所到之处靓女包围,他们也只能“坐怀不乱”!(来源:新浪)>>>>进入全文阅读

网友热评:

政府也承认女人是祸水?
(新华网友:苏顺祥)
我想四川省委制定规则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却有点于情于理说不过去。这条规定给我们的感觉,概括的说,就是女人是祸水论的法制化,是对女性的歧视。
时代发展到今天,男女平等已不止是一句口号。在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女性有她独有的优势。特别是作为一个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她处理事情时的细心,周到等等,往往是男性所不及的。
我们呼唤廉政建设,我们呼唤法制健全,但在廉政法制化的过程中怎样把握好一个度,值得我们有关部门深思。>>>>进入全文阅读
关键不在于绝对禁止(新华网友:穷达随之)
其实法制的关键不在于绝对的禁止,而在于必要的吓止和坚决的惩治。法律所要严禁和惩罚的行为,一般都是人类行为和社会行为中虽然罕见但必然会以某种概率发生的现象,其根源来自于人类和人性自身的某些本质性的东西。
所以如果担心在异性领导和秘书之间有发生什么不正当以至于违法乱纪行为的可能和危险,更重要的是要保证防范和处理此类事件发生的法律、法规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坚定。有备如此,会使大部分人畏而不敢行、知难而退;少数执迷不悟、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之徒,惩之以律、绳之以法。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何虑之有?何惧之有?
克林顿闹出那么大动静,也没有看见白宫变成清一色的“男儿国”。曝光归曝光,调查归调查。大众需要知情,事情要有交待。相信类似的事件不会从此杜绝,然而应对之术不外乎此。这个比喻也许不恰当,绝对没有视老美马首是瞻的念头。
四川此举,看似有些荒唐可笑,然而稍加琢磨,还是源于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得力。所以导致奇思邪想迭出,左道旁门不穷。实可笑之,实可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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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疑四川“男领导不能配女秘书”的新规定
领导该配啥秘书?
男官员不得配女秘书的题内故事
“秘书问题”是个伪问题?
( 编辑: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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