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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禁用“驰名商标”当招牌

2014年04月23日 09:02:37 来源: 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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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4月20日举行的贯彻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上表示,“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从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文字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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