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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蔡彬受贿275万 一审判11年半

2013年09月12日 11:46:16 来源: 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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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最新消息,今日上午,广州“房叔”案一审宣判,“房叔”蔡彬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半,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被告暂未决定上诉。

    2012年10月8日,一条网传消息引发全国关注。由于被曝拥有20多套房产,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的蔡彬一夜“走红”,并被网友冠以“房叔”称号。两天后,市纪委证实,蔡彬家庭房产数量与网帖所列基本一致,但仅申报了两套。随后,“房叔”案进入司法程序。今年7月该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蔡彬从1998年开始,在历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政委期间,或以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或以低投资入股获取明显高出回报率的高比例分红方式获利,共涉5宗犯罪事实,指控受贿总额为275万元。

    蔡彬在庭审中曾一度认罪,并以全额退赃,称有自首情节等为由请求轻判。检方当时对其量刑建议在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间。而蔡彬的律师则认为判10至11年为宜。

    有媒体记者在一审开庭阶段,曾遍访蔡彬案涉及的停车场、汽修厂、违建食庄等物业,获悉这些蔡彬曾投资入股的项目,或已改弦更张,或仍在继续经营。据分析,因被举报有22套房而落马的蔡彬,其被指控的受贿额至少牵涉其中2处房产或物业。而这2处物业则以其妻子的名义,与另2名合伙人共同登记在名下。(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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