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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李某某案召开了第二次庭前会议。在此前一天,梦鸽出现在位于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信访办公室,递交了材料。据媒体报道,此次提交的材料中包括针对酒吧经理张光耀的控告函、异地侦查的申请,以及对被害人杨某进行人身保护的申请。
虽然同第一次庭前会议时“向法院报案”一样,梦鸽女士再次找错了机构部门,直接找上了公安部,而不是按照规定流程找到北京市政府,不过李家还是希望这样的行为能够对推动真相调查产生积极的意义——毕竟梦鸽递交的材料被公安部信访办公室接收了。
然而“接收”不等于“受理”,甚至不等于给出了“会受理”的保证。在法律人看来,这次行为除了上面所说的找错了对象,还出现了流程错误(刚向北京市公安局递交控告函无结果后便马上向公安部上访)、越权申请(当事人及其家属只有控告权、举报权,无权提出异地侦查的要求)等错误。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认为,虽然梦鸽的材料被接收,但“看过以后可能会直接给退回去,不会接受她的申请”。(文字来源:央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