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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予“被坐台”起诉获赔6.4万
www.XINHUANET.com   2013年07月16日 11:15:07  来源: 新华网综合  收看帮助  播放器下载
 

    7月15日上午,朝阳法院公开宣判“被网传曾坐台,张馨予起诉夏萨沙”一案。经审理法院认为夏萨沙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法院判决夏萨沙在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公开发布对张馨予的致歉声明,并赔偿张馨予精神损失费、经济损失等共计六万四千五百元。

    据悉,张馨予起诉名誉侵权案被北京市朝阳法院受理后,法官拨打夏萨沙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而司法专邮也因为地址欠详或查无此人被退回。一审开庭和宣判夏萨沙都未出庭应诉。据了解,法院已以公告的形式向夏萨沙发送了开庭传票和判决书。今日宣判张馨予本人也没有到庭,但其代理律师称张馨予应该会对判决结果满意,是否上诉需征求张馨予意见。(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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