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董洁经纪人任佳莺发微博指责潘粤明“嗜赌”和“欠债”,《申江服务导报》予以报道,演员潘粤明状告任佳莺和该报社名誉侵权。潘粤明的律师则认为,被告是混淆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居住在朝阳区,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原告可以选择在这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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