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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青法宣 四川在线记者 宋丹)某女子随地吐痰,旁边一男子看不顺眼,两人先是口角理论,进而男子大打出手致吐痰的女子重伤。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零五个月。
2012年11月23日20时30分许,30岁的被告人邹某和被害人何女士以及其他乘客在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黄土村公交车总站从78路公交车下车。下车后,何女士无意之中向地上吐了一口痰。距离何女士约一米远的邹某对此十分不满,遂上前与何女士理论。双方先是发生口角争执,进而发生抓扯。在抓扯的过程中,邹某挥拳连续数次猛烈打击何女士头部,造成其左眼球破裂失明。邹某现场被公安机关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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