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序平:建议将流动农民工纳入保障房政策覆盖范围内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 2012(第二届)中国保障房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此次论坛主题为“百年安居·科学发展”。

图为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楚序平。新华网 杨刚 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局副局长 楚序平]很高兴参加这个论坛。我先介绍一下中央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方面的情况。2011年,中央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中央房地产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保障房建设的主力军。16家有房地产主业的中央企业中,有13家企业参与了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2011年,中央企业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总额201.78亿元,同比增长74%;开发及承建保障性住房面积4112万平米,同比增长97.8%,约占全国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总量的7%。中央房地产企业要积极承担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在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雄厚实力,提供成本低、质量好、顾客满意的房子,所承担的保障房建设大多成为当地乃至全国保障房建设的样板示范工程,为民生工程作出贡献。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形成了大规模的人口迁移。目前,农村外出务工的农民共有1.6亿人,根据联合国的测算,已经占全世界流动人口的1/3。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以廉价劳动力促进了我国制造业和出口,促进了经济增长。目前,农民工出现了几个新特点:一是出现了农民工流动人口流向沿海,更多地流向内地大中城市;二是新一代80后、90后农民工成为流动人口占60%,成为主力军;三是农民工由原来的建筑等传统流动性行业,更多地进入制造业,成为城市制造业、服务业的主力军,占66%,由暂住性变化为永久性居住居民。据国家统计局调查,57%流动的农民工居住在单位宿舍、工地工棚、生产场所,38%的租房,购买房屋的只有0.9%。流动的农民工居住条件最差,蜗居、蚁居、鼠居大量存在。目前的保障房政策中,无论是廉租房、公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均以户籍为门槛,保障城市居民中低收入,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建议将流动农民工纳入保障房政策覆盖范围内。采取先租后售等方式,使农民工享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实践十八大提出的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个政策意义极大:一是体现了十八大提出的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二是将有效解决目前居住最困难群体的问题,解决农民工的蜗居、蚁居、鼠居现象,缓解社会矛盾,将农民工由临时的城市居民变为永久居民。三是极大地拉动内需消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1年农民工月收入为2049元,全国农民工的消费流量达到3.9万亿元,随着收入的增长,他们在城市安家立业,急需解决居住问题,这无疑将极大拉动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这将是一个各方共赢的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