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点,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四名前国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案件只牵涉2003赛季末代甲A联赛最后一轮上海中远和天津泰达的比赛,整个庭审过程围绕是否有自首情节和能否减轻判罚展开,球员和代理律师认为,尽管每人收取200万贿赂款,但并没有踢假球,“希望可以得到缓刑的判罚,但我们也知道困难很大。”申思代理律师胡雪昨晚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文字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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