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视频

太湖撞船调查结论 快艇驾驶员负主责
www.XINHUANET.com   2012年04月12日 08:23:51  来源: 东方卫视
 
分享到: 新华微博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江苏苏州市地方海事局10日傍晚公布了太湖“4·4”撞船事故调查结论:认定快艇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两艘货船驾驶员共同负事故次要责任。目前,上述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今年4月4日12时40分许,上海稻草人旅行社携大学生团队24人在苏州太湖西山岛分批乘坐快艇游览时,其中一艘搭载8名学生的快艇撞上前面两艘货船间的拖拽钢缆发生意外,造成4死4伤。

  事发当天,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快艇驾驶员凤克尔抽取血液,进行了乙醇含量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其结果为每百毫升乙醇含量54毫克,超出标准值34毫克,确认为酒后驾驶。根据《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第4款规定:“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船员不得在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凤克尔酒后驾船属严重的违章行为。

  苏州市地方海事局10日傍晚出具了事故调查结论:苏苏快299船驾驶员凤克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苏射阳机03293船和苏盐货90385船的驾驶员共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上述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遇难者家属已离苏返程。

  反思太湖惨剧:谁负安全责任?

  这起水上事故敲响警钟:诸多职能管理部门安全责任缺失

  据新华社上海4月10日电: 4日发生的太湖撞船事故,造成了大学生4死4伤,这一惨剧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事故不仅暴露了太湖景区快艇驾驶员、快艇公司、水域航道等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而且反映了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的缺失。

  客货混行:

  未派巡逻艇监护来往船只

  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教授楼嘉军表示,在事故交汇点涉及三个方面的缺失,即湖上巡逻船高音喇叭没有奏响、行驶的货船没有鸣笛、快艇驾驶员没有减速或绕行。楼嘉军说,假如有任何一方能尽到职责,悲剧都不会发生。

  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巍松认为,此次事故凸显太湖旅游景区航道管理混乱。从法律上说首先有航权问题,在一个明确的范围内,究竟是货轮、渔船有航道,旅游船也有专门航线,还是货船与游船混合运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这一水域航权问题作出明确的界定。其次,按照国家海事部门职能的规定,水面交通秩序的维护是海事部门的责任,对于混合运行的水域,地方海事部门应有必要的监督管理,或在水域中设立类似交通岗的监督亭,对来往船只应有巡逻艇进行监护。

  酒后驾船:

  码头管理安全监管缺位

  上海申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沈伟民认为,开展水上旅游项目,码头应该严格管理,每条船离开码头,应有管理人员清点人数、查看乘客是否穿救生衣、驾驶员出航是否具备条件等,但从此次事故看,出事码头无人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水上快艇旅游项目所在地政府,必须牵头担负起安全监管责任,并落实到工作部门和人员。交通、海事、旅游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起信息沟通、联合检查等协调配合机制,各方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记者调查得知,这一带的快艇经营类似于城市出租车公司,挂靠在旅业服务公司,每年上交8000元左右费用,并由海事部门统一检验和颁证。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何建民认为,挂靠单位和监管部门并不是简单发证收费,而应加强快艇定期安全检查,驾驶员上岗考核,快艇船体及设备维修保养等。

  搜救不力:

  溺水近7小时才派人搜救

  此次事故对于落水学生的搜救以及受伤学生的抢救很不及时,再一次向社会公众发出了旅游风险的警示。

  网民“azurewraths”在天涯社区上发帖质疑:“为何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时没有立即派出蛙人前去搜救,而是在当晚八点及4月5日才派人搜救。此时,孩子已溺水近7小时。”

  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楼嘉军认为,旅游景区亟待建立旅游事故安全预警、应急事故处理决策及应急救援体系等制度。

  此次撞船事故再次敲响旅游安全的警钟。分析人士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水上交通事故,而是诸多职能管理部门安全责任缺失酿成的惨剧。相关的旅游企业、政府部门应对这一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完善管理监督措施,确保此类悲剧不再发生。(文字本网综合)

请点击进入 新华社区发展论坛 发言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新华博客  新华拍客  新华播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