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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纵横:“土地爷”监守自盗占耕地
www.XINHUANET.com   2011年11月28日 14:35:0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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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目导视】

  “土地爷”知法犯法,违法占地(国土所也是占良田,这都是前年盖的,都是良田);

  百姓生活的“耕地红线”谁来保障(老百姓现在都没地了,现在就是我们人均土地现在只有4分地,没地了)。

  敬请关注本期节目——《“土地爷”监守自盗占耕地》。    

  【演播室主持人】保护基本农田不被侵占应该说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然而在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国土资源所竟然成了违法占地的主角。而它的上级主管单位微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对于此事作出处罚决定已经4年多,却至今没有执行到位。   

   【解说】10月26日下午,记者沿着山东省104省道自南向北进入微山县留庄镇,路东一排豪华的乡村别墅格外引人注目。8栋红瓦灰墙两层小楼依次排开,每栋楼有一个独立的小院,各有一个朝向省道的独立院门,每一栋别墅的设计相同,庭院门、车库门式样统一。楼两侧是绿化带、景观树,最北边的一户,还在别墅的后面修建了一个篮球场。对于路边这一排煞是吸引眼球的别墅,村民们讳莫如深。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村民:

  (记者:别墅你知道怎么回事吧?)别墅,咱不清楚。(记者:你听你们村民说什么了吗?) 不听说他们的事情。

  【解说】经过再三努力,留庄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别墅是2006年直接在良田之上兴建的。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二村村民:

  它(别墅)就(建)在青苗上面,把青苗毁掉了当时,棒子都这么高,他们就直接用杆子弄去了,我们祖祖辈辈种的地那都是。   

  【解说】记者发现,在别墅以东和以南,现在依然是基本农田,麦苗已经有一寸多高,南邻地块里还立着标有“国土资源 基本农田”的石碑。路过的村民表示,在留庄镇违法占地的还不止这些别墅。记者在镇驻地留庄一村、二村看到,104省道以西有几家工厂,一家是“晟邦机械加工厂”,其它几家看不到名字。还有一大块正种着小麦的地被围墙圈起来了。村民们介绍,这几家占用的也都是基本农田。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二村村民 李上留:

  占地?这不占的可多了。这不是?这个,这个,还有胶厂,占的地太多了。(记者:占的是什么地?)都是好地,良田,这个这个占的地不是?这不这个厂占的原先都是良田。   

  【解说】据村民反映:2003年,村民个人企业微山新耀贸易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47.75亩,这家企业目前已改成砖场,现在仍在生产;2005年,时任村干部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停车场一处,总计占地11亩;2006年,村干部又在集体土地上划分宅基地出售,后来就建成了这8栋别墅,由个别村民和村干部购买;2007年,村干部再次在集体土地上为村民划分宅基地,占地面积28亩……更让人惊讶的是,就连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留庄镇国土资源所也属于违法占地。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二村村民 李上留:

  国土所也是占的良田,这就是去年、前年盖的,都是良田,你不知道老百姓的呼声,俺老百姓不敢说。

  【解说】记者朝村民所指的方向看去,在别墅的北邻,正是留庄镇国土资源所。大院内坐北朝南的是一栋两层灰白色楼房,楼前是一个小广场,上面停放着几辆轿车和两辆工程车。据村民介绍,国土所的办公楼大约占地3亩,是和别墅群同一时间建起来的。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二村村民:

  国土所也是我们二村的地,当时(国土所)为什么答应建这几个别墅,8个别墅,条件就是给他建一个国土所,一块儿建的。

  【解说】这位村民告诉记者,他曾到微山县国土局反映留庄镇国土所违法占地一事,但对方的答复是,县里几个乡镇的国土所都要建办公楼,已经“打包”拿到批复手续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村耕地受到法律保护,不得私自转变用途。如果要在农村耕地上建房或工厂,需要依法将土地性质转换为建设用地,这就要进行一系列审批、征地程序。未经审批,私自占用耕地10亩或占用基本农田5亩的,即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10月27日下午,记者就违法占用耕地一事到微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采访,副局长杨传民予以否认。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杨传民:

  (记者:我们拿到一些材料上面反映说别墅(占)的那一块区域是属于耕地啊?)不是不是,这个我们有材料支持,就是当时的规划图和二调的现状图,这个可以看,因为老百姓摸不清楚。当时这个地方是建设预留地,他村里为搞新农村建设这块搞了个试点,划的宅基地,划完宅基地以后呢,接着发现呢他就是好像这个地方建得有点急,就是手续没完备,我们国土局跟着进行处罚。  

  【解说】不过,在记者拿到的一份微山县国土资源局2007年8月下发的《微国土资函字【2007】4号》文件上,可以清楚看到:留庄二村私自在耕地上划分宅基地,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基本农田,须立即对私自在耕地上的建筑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其原种植条件。当记者把文件出示给杨传民时,他解释说这些不属于他的工作分工。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杨传民:

  这个我不清楚,因为我分管规划这一块,执法监管这块我不分管,因为当时它这个时间我当时还没干。

  【解说】当被问及留庄镇国土资源所违法占地一事,杨传民坦承目前确实手续不全,属于未批先建。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杨传民:

  它(国土所)的性质应该是建设预留地,现在手续目前也是准备一块补手续。(记者:就是到现在手续还没有?)还没有弄,现在就是达标检查完以后,现在不是济宁市又安排一个重新进行达标验收,在达标验收之前肯定手续都得完善。

  【解说】记者拿到的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济国土资信查字【2007】第8号》《微国土资信处字【2007】第1号》等几份文件,都对留庄二村违法占地建砖厂、停车场、别墅和卖宅基地等行为作出了事实认定。但村民们却说这些文件根本无济于事。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二村村民:

  领导也给批文了,回去怎么怎么处理,转交司法机关,转交公安机关,它转交给谁了,到现在也没立(案),一直也没见动静,人家这个房子还照住,地还照常用,砖场照样生产,不还是这样么,敢怒不敢言。

  【解说】另外村民们还告诉记者,微山县国土资源局还存在以罚代管等问题。据了解,微山县国土局对别墅占地每平方米罚款10元,对停车场占地,每平方米罚款20元。

  记者在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济国土资信查字【2007】第8号》文件看到,留庄二村在该村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乱划宅基地,且面积超标,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只做了罚款的处罚,处罚不到位,责令微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依纪查处到位。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杨传民:

  调查完了接着就进行处理,处理完以后呢,最后罚款必要的都处罚到位了。 

  【解说】:记者发现,目前留庄二村的8栋别墅都已住人,有的院子院门大开,院子里不时有人进进出出,有时还有宠物狗的叫声传出。在村东的停车场,几辆大货车停放在那里,所有的建筑设施并未拆除。对此,杨传民对记者坦言了他们的苦衷。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杨传民:国土局和矿产局合了以后,这个事就给那个(放下)了,他们没再反映,就给放下了,因为国土局事情太多。  

  【解说】令人称奇的是,对违规占地行为迟迟处罚不到位的微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近年来先后获得了“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先进集体”等称号,而就在这个集多项荣誉于一身的土地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留庄二村村民耕地却大幅减少。  

  【同期】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二村 村民:

  老百姓现在都没地了,现在人均我们的人均土地现在就4分地,没地了,以前我们小的时候都1亩多。   

  【演播室主持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使命。但是,如果国土部门监守自盗、以罚代管,如何将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好,又怎么能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及百姓生活的“耕地红线”呢?好的,感谢收看本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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