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决定,自2011年8月31日起,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向住宅买卖双方收取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标准统一下调0.5%。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处长李虹表示,此次政策出台的目的,主要是切实降低住宅买卖费用负担和规范经纪机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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