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海门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由该院院长邱建国担任审判长,该市检察院检察长严尚军担任公诉人的一起90后女大学生运输毒品案在那里开庭。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
被告人孙某,女,1991年出生,江苏省昆山市人,系江苏南通某大学的大一学生。去年暑假,孙某想打工赚钱,在学校里,孙某因和男朋友吸毒,认识了毒品贩卖人员“猴子”。正好“猴子”在QQ上联系她,允诺给她100元一天,让她当毒品贩卖人员的“助理”。孙某想有吃有住,还有100元一天,就不假思索的同意了。“猴子”遂把孙某介绍给贩毒人员盛某,盛某带孙某去成都,在两人从成都返回南通的途中被警方抓获,查获孙某随身携带170.1克冰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