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新闻上了许多地方的显眼位置,一位85岁的老爷子在杭州鼓楼南宋御街上不慎跌倒。老人在地上躺了近20分钟,临街商铺和街上众多围观者,无一人主动上前扶起,很多人表示怕负责任赔钱。最终,赶来的110民警把老人带走。
这个是道德底下的表现吗?不是的,在场的人都表示,大家都愿意救助这位老人,但是担心惹上麻烦事。送老人去医院事小,如果被无端指责害老人跌倒或是其他,那就有口难言了。
新闻中还引用了律师的一些建议方法:“第一个办法是,好心市民去扶起老人和帮助他之前,可以用手机给他拍几张照,或者录像、录音充当证据。第二个办法是去帮助老人前,拨打110报警,好心市民还可以记下警察的出警号,方便以后查询。”
莫非以后我们遇到老人跌倒,身上没有这些设备就得见死不救了吗?是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会如何做呢?
回顾那些案例:
南京一男子彭宇好心帮人 反被诬撞人赔4万元
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
彭宇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大学生李凯强扶起倒地老太被判赔7.9万元
2008年8月21日下午,郑州一大学生李凯强骑电动车与一骑自行车的老太宋某挂擦,致老太宋某摔倒受伤。李凯强称是自己主动帮扶老太,而老太则称李凯强撞了自己的腰。2009年12月28日,法院因不能判定双方责任而依公平原则判决李凯强承担一半责任,赔偿老太精神及物质损失共计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