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XHTV郑州专电(记者:陆欢、魏莘,编辑:董劭)为了找出真相,28岁的张海超不惜“开胸验肺”(做完手术下午7点,那个大夫在重症监护室跟我说海超你这个就是个尘肺。当时我心里面并不是多难过,心里面有那么一点安慰);企业不出证明,职业病患者求治无门(刚开始他(振东公司)就不承认我在那儿工作过,别说给我出这个材料了)。敬请关注《新华纵横》-《“开胸验肺”验出了什么》。
新华社记者魏莘:28岁的河南省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诊断为尘肺。但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给张海超做出了“无尘肺0+期合并肺结核”的鉴定结论。对此张海超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张海超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冒着生命危险做了开胸手术,以这种让人心酸的方式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
解说:7月23日,在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记者第一次见到了“开胸验肺”事件的当事人——28岁的张海超。手术半个月后,因为无力承担每天几百元的住院费,回到家中养伤。由于身体还很虚弱,张海超每天只能依靠村卫生所买来的消炎药,自己治疗。
同期: 张海超:
记者:现在每天要挂几个吊瓶?
张海超:现在每天是打6个吊瓶。
记者:要花多长时间呢?
张海超:一般早上六七点钟到中午,有时候慢一点就到1点钟。
记者:你现在对伤口愈合情况怎么样?
张海超:现在这么长时间了,愈合的还算可以。
记者:能让我们看一下伤口吗。……
记者:这个刀口当时有多长?
张海超:当时是15厘米。
解说:张海超很清楚,“开胸验肺”手术,对于自己的健康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但是,手术的结论对他来说非常重要。手术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给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明确写着:“尘肺合并感染”。
同期: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程哲:
记者:这个手术最初的目的达到了没有?
程哲:达到了,作出了明确诊断
记者:诊断的最终结果是什么?
程哲:那就是一个尘肺。
解说:但让张海超没有想到的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以开刀的医院“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为由,不承认这一鉴定结果。
解说:根据我国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治疗,要由当地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其他综合类医院无权鉴定。在郑州,只有河南省职防所和郑州市职防所有鉴定资质。而张海超为何不选择到有资质的职防所就诊呢?其实,早在张海超选择“开胸验肺”前,就已经同郑州市职防所打了两年的交道。
同期:张海超:他们(郑州职防所)给我提出来,按职业病防治法上规定你得给我提供你原来工作岗位那个粉尘接触史,历年的职业健康档案,历年的危害因素评估报告以及填写用人单位组织代码那些表格,提供这些材料齐全了我给你诊断。
记者:这些材料是由谁来出具的呢?
张海超:大部分材料是用人单位出的。
解说:但是,张海超曾经工作过3年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拒绝为他出具工作证明。
同期:张海超的姐姐:作为单位来说,他给你提供的那些东西以后你鉴定上是尘肺,他们对你们要负责的,他们这些黑心的公司,他自证其罪就不可能的事情。
解说:在张海超多次反映后,2009年5月25日,郑州市职防所为他出具了诊断结果。但让张海超难以理解的是,诊断结果与他在各大医院诊断为尘肺的结论不同,而是“无尘肺0+期合并肺结核”。
同期:河南省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业务科科长 光在省:
记者:无尘肺零加合并肺结核,到底是有尘肺还是没有尘肺呢?
光在省:没有尘肺。
同期:张海超的姐姐:
记者:说他不是尘肺的这个结果对病来说意味着什么?
张海超的姐姐:意味着求治无门。
解说:无尘肺的结论让张海超一家人遭遇巨大打击,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现实情况,这个结论不仅意味着他不能进行工伤索赔,更残酷的是他甚至无法得到有效的尘肺病治疗。
同期:张海超:有效治疗尘肺这种药在职防所就是一个独门生意,你在别的地方再多钱也买不到。
记者:在大医院三甲医院也买不到吗?
张海超:买不到,比如说北京协和或者是郑大一附院或者是胸科医院这都是大医院了,就拿再多钱人家这儿没有。
同期: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程哲:
记者:我们医院有针对尘肺治疗的药物吗?
程哲:没有专门针对尘肺本身治疗的药物。
解说: 2009年6月9日,张海超找到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准备递交鉴定申请。但当他找了一圈后发现,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就在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内办公。
同期:张海超:他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道怎么安排的,我在下边也见那个工作人员,在上面还是在那个屋。
记者:那个部门接待你的都是一个人?
张海超:不是一个人,反正工作人员都是来回串,我也闹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后来里面一个工作人员说,我那天没敢做鉴定,他说在我们这儿再做鉴定,我们自己推翻自己结论不好办。也就是说,让我们自己手打自己脸不好办。
解说:工作人员的暗示,让张海超非常担心。他最终放弃了职业病诊断结果鉴定,接受开胸肺活检手术。这一惊人举动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引起了卫生部的高度重视。7月24日,卫生部督查调研张海超尘肺病诊断事件,7月26日,明确诊断张海超为“尘肺病Ⅲ期”。7月28日,中共郑州市委作出决定: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所长李磊停止工作接受调查,副所长李国玉被免职,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耿爱萍被撤职。7月30日,郑州市卫生局宣布张海超的4名工友也被确诊为尘肺病。7月31日,张海超工作过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元。同一天,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出《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8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开胸验肺”事件中漠视劳动者生命健康的行为都应严处。
同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苏万寿:
在现阶段你要求企业让用人单位来自律,通过自律的方式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这种想法没有制度的约束是非常荒唐和可笑的,也是非常幼稚的。它是法律上存在着明显的漏洞,存在着明显的弊端而导致这样的结果。也就是说整个张海超事件,涉及到背后所有的这些患职业病的,要想得到保护的,都要通过这样一个程序,这个程序都是他们不可逾越的一个非常大的障碍。所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对法律的规定、对程序到设置进行修改。
黑转:
张海超家院子的全景
字幕:张海超的尘肺病工友
解说:8月1日,当我们再次来到张海超的家,小院里站满了张海超的工友,他们希望张海超事件能给他们带来一丝曙光。
同期:张海超的工友:
记者:你是2006年检查出来有这个病,到2009年,已经3年了,还没有开出证明?
工友1:我们一直跑,他不愿意解决。
记者:你争取了几年呢?
工友2:1年多
工友3:我拿到了,但是没用了,人不在了。
解说:根据卫生部统计,2001年底,我国累计发生的尘肺病人数,就已经超过世界其他各国同类病人的总和。而职业病患者维权之路,却充满艰辛。张海超“开胸验肺”,也仅仅换来职业病诊断的第一步,后边还有各种复杂的程序,在等待着他。
新华社记者魏莘:随着河南省卫生厅、郑州市委市政府等相继对“开胸验肺”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开胸验肺”事件似乎已告一段落,但该事件暴露出的职业病防治领域的问题,再次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张海超的成功是偶然的,但要防止这类事件再次发生必须对职业病诊断制度来一次“开胸验肺”。感谢收看《新华纵横》,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