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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公安局:限"7•5"事件暴徒10日内自首
2009年07月30日 21:17:20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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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7月2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连续发布通告,正告“7.5”事件涉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不要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和幻想,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投案自首。

    通告声明:凡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宽处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请各族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继续提供线索,检举揭发“7.5”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

    同时公安机关还公布了根据群众检举揭发,近期公安机关抓获的“7.5”事件犯罪嫌疑人以及近期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追捕抓获的“7.5”事件犯罪嫌疑人;并向社会公布了公安机关目前正在通缉的“7.5”事件犯罪嫌疑人。

    新华社记者罗骁兵、白志强、周生斌、宿传义乌鲁木齐报道。(完)

 

(责任编辑:秦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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