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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
2009年07月03日 08:59:03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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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9年7月1日起,公安部将正式实施《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

    在这十项措施中,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涉及了6项,占据大半,充分体现了利民、便民两个内涵。

    山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业务指导室副主任 张贤艳:从7月1号开始,车、驾、管综合受理,一个岗位,车管业务、驾管业务都可以受理。

    目前,大部分县乡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办理汽车类驾驶证换证等业务只能到地市级车辆管理所或其分所办理,来回奔波,特别不方便。十项措施实施后,民警将定期下乡,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同时在下乡汽车摩托车销售点还将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山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业务指导室副主任张贤艳:全省有172处交警中队,还有22处摩托车销售点代办业务,农民就近办理。

    根据新出台的交管服务措施,在城市的商业中心、社区、大型企业等场所或单位,应设交通管理服务站。目前,山东省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设立了25处,下一步还将继续在一些城市推广。

    新华社记者吴飞座(实习)、冯媛媛(实习)济南报道。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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