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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犬新条例施行 狗狗上街需要身份证
2009年07月03日 08:57:2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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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广州市内106家养犬登记委托机构将全面受理市民的养犬登记申请。

    该条例的出台酝酿2年之久,对许多悬而未决的争议焦点作出了明确规定。新条例规定一户只能养一只犬;未经登记和免疫的犬只不得出外;广州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禁止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等。

    新条例实施前,《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高收费限养”一直备受争议,按照规定,市民养犬第一年需缴登记费10000元,第二年起每年缴年审费6000元。但是在新的养犬管理条例中,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五百元,第二年起每年三百。市民对此也很支持。

   养犬市民 邓碧霞:以前是一万多,后来就七千。现在只有五百。五百我们可以接受。

    广州市公安局民警介绍,狗主人日后带狗上街,最好配备一本公安机关颁发的蓝色《广州市养犬登记证》;狗狗则要在项圈部位挂上“养犬登记牌”,以证明狗狗的“合法身份”。 

    新华社记者田建川广州报道。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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