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首页 | 时政 | 国际 | 高层动态 | 人事任免 | 港澳台 | 法治 | 社会 | 廉政 | 专题 | 图片 | 视频 | 论坛 | 短信 | 资料
 新华纵横
国际电讯
 要闻  社会
体育  娱乐
 东方时空  新闻会客厅  面 对 面  法治在线
焦点访谈  经济半小时  社会记录  法治进行时
您的位置: 首页 >> 视频

交通运输部要求加强道路水路应对甲型流感措施
www.XINHUANET.com  2009年05月15日 09:06:29  来源:CCTV


    根据目前甲型流感疫情发展情况,交通运输部14号再次发出通知,要求道路水路车船负责人注意观察和了解入境旅客的身体状况,如发现有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且系7日内来自或到过有甲型流感疫情发生的国家和地区的旅客,车船负责人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检疫部门和口岸交通运输部门。待车船入境后实行远车位(泊位)或者专用位置停靠,等待并配合卫生检疫部门登车船检疫查验。

    通知还要求车船负责人应在到达入境口岸前,将健康申明卡分发给旅客并告知我国入境检疫的相关要求,指导旅客正确填写。各客运站、码头应在入口的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提示有发热症状的旅客主动申报;对申报旅客应当及时报告卫生防疫等部门,并做好应对工作。出租车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主动询问重点防控场所乘车旅客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并按照规定做好有关防控工作。(文:央视网)

 

(责任编辑:李维)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