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在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预计要3至4天。
阳宗海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流域面积286平方公里,是沿湖群众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6年来一直保持二类水质。2008年6月以来,经有关部门监测,阳宗海水体砷浓度呈上升趋势,水质由二类急剧下降为劣五类。云南省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调查组历时两个月,对阳宗海流域开展砷污染调查。根据调查组论证,认定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造成这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
澄江县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2月16日、20日分别作出决定,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及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大宏、李耀鸿、金大东提起公诉;2009年2月17日澄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4月14日8时30分该案在澄江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辩护律师马军:我期待就是希望通过法律的方式,搞清楚科学上的问题,就这么一点。也就是说这个阳宗海被污染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想这个案件,它为我们国家以后涉及到生态环保这方面的案件也好,实例也好,它应该有一个警示作用。
澄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玲芬:我们公诉人是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我们会实事求是的按照案件的客观事实来办理。我们也相信法院会依照法院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做出公正的判处。
新华社记者岳冉冉、李旭(实习)云南玉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