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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纵横]情法之争“安乐死”(下)
www.XINHUANET.com  2008年11月24日 15:00:19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XHTV武汉专电(记者:余国庆、万后德 编辑:彭江):模范丈夫遭遇良心、道义双重拷问(她当时是笑着对我喝的药,我的内心上想着她,我很难过。她认为这是一种解脱,是一种解脱);安乐死合法化,是否存在可行性?(就是担心把安乐死合法化以后,有些人可能借着这种东西实施有关故意杀人的行为)。敬请关注《新华纵横》--《情法之争安乐死(下集)》。

    新华社记者 万后德:2008年10月21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就程鹏才涉嫌故意杀害妻子一案做出判决,帮助妻子安乐死的程鹏才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起“丈夫助妻安乐死”的案件,再度引发了人们对安乐死是否应合法化的争议。面对伦理道德与法理公义的双刃剑,我们该如何抉择?

    2008年10月25号,记者再次来到大冶市保安镇,见到了缓刑在家的程鹏才。4个多月前,就是在这个房间,程鹏才亲手将剧毒农药递到身患重病的妻子手中,看着她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这个夫妻二人共同生活了20年的家,有着太多的回忆。如今程鹏才孤身一人回到这里,他该怎样生面对今后的生活呢?

    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村民 程鹏才:我后来(10月)21号(缓刑)回来后,我一直晚上想着她,睡不着。

    丧妻之后的程鹏才,身体状况很不好。回想起帮助妻子自杀的事情,他的心情仍然十分复杂。他后悔自己的行为,但看到妻子安静地离去,不再受病痛的折磨,又觉得心中有些安慰。

    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村民 程鹏才:记者:当时您妻子走的时候是很平静的吗?答:她当时是笑着对我喝的(药)。我的内心上想着她,我很难过。记者:她认为这是一种解脱?答:是一种解脱。

    让程鹏才没想到的是,虽然在审判期间,几乎所有的亲友都为他求情,对他的行为表示理解,但在他回到这个家之后,子女似乎和他疏远了很多。案发后不久,程鹏才的两个儿子相继离家,外出打工。女儿程琼虽然从婆家临时回来照顾父亲,但是父女之间却显得十分隔膜。

    程鹏才的女儿 程琼:记者:有没有想到过你的爸爸会帮助你的妈妈服用农药自杀?(沉默,流泪)记者:你会责怪他们两个人吗?(沉默,擦眼泪)

    记者 朱川:丈夫失去了妻子,子女失去了母亲,柯珍英的死亡对这个家庭造成的伤害似乎永远也无法弥补。早在1986年,陕西就曾经发生过儿子为重病母亲实施安乐死,后来因为涉嫌故意杀人被起诉,成为了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例。

    公诉人:在现今的中国,任何人对他人实施安乐死都是违法的,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辩护律师 张赞宁:本案的两个被告人,从他们的主观心理状态来看没有丝毫的杀人故意,怎能构成杀人罪呢?

情法之争“安乐死”(下)

    1990年3月,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法院对王明成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件。陕西人王明成申请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安乐死,最后他和协助实施安乐死的医生一起成为了被告。

    当时的庭审辩论,花去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例的开庭,引发了社会各界激烈的争论。时隔20多年,湖北程鹏才案件的发生,再度引发了社会对安乐死案例的强烈关注。

    刘宪权,华东政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于案件当时引发的激烈争论,刘宪权教授至今记忆忧新。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刘宪权:大家也有这种认识一种趋向,就是认为安乐死合法化在我们国家是迟早的问题。但是现在问题为什么?我们还不能马上把安乐死合法化,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 我们相关的安乐死,如果能够把它合法化了以后,(它)的一种相关的配套措施我们跟不上。

    刘宪权教授指出,对于当年王明成对母亲实施安乐死的案例,业内人士讨论最多的就是关于安乐死适用疾病的标准,以及实施安乐死最终应该由谁来决定,又由谁来执行等,这些具体问题的标准最后都没有落实,因此大家普遍担心,立法的疏漏将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刘宪权:就是担心把安乐死合法化以后,有些人可能借着这种东西实施有关故意杀人的行为,这样一来成为一种犯罪的手段。 

    由于安乐死涉及哲学、医学、法学、伦理学等多个学科,当年王明成被收审到最后宣判,审判机关和相关部门用了长达四年半的时间来研究论证。直到1991年4月,汉中市人民法院才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长:其行为属于剥夺公民生命权利的故意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尽管王明成和医生被当庭释放,但他们仍对一审判决认定他们二人帮助实施安乐死属于违法行为表示不服,随即提起上诉,但最终被二审驳回。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是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目前,全世界只有荷兰、丹麦两个国家,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让安乐死合法化。而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例后,关于是否让安乐死合法化的讨论在司法界、医学界就一直没有中断过。

    成文武,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姑息治疗科主任,中国抗癌协会肿瘤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针对安乐死立法之争,成文武认为目前需要解决的,是重病患者临终前的一些实际问题。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姑息治疗科主任 成文武:死不一定怕,但是对朝死亡这条路上走的这个过程,他可能害怕,可能看到其他病友都很痛苦,所以他觉得我还是早一点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要去受这个痛苦。但是如果你有条件让他不痛苦,甚至于心理上产生一种平衡的话,他也可能会放弃这个念头。

    成文武介绍说,中国每年大约有200万新发癌症患者,其中三分之二面临着死亡。由于医疗技术的进步,许多患者的存活期可能被延长,与此同时,临终前被疾病折磨的痛苦过程也随之延长了。因此,如何消除这些患者的痛苦,对中晚期癌症等重病患者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姑息治疗科主任 成文武:怎么去摆脱你的痛苦,包括肉体包括精神上的痛苦,如果他们能够接受一个恰当的治疗,痛苦就少了,希望安乐死的也就会少一些。

    记者朱川:从1994年开始,每年的全国“两会”基本上都会有关于要求安乐死立法的议案。为了更好地保护被病痛折磨的患者,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仍然在激烈地展开讨论,希望制订出一个更科学、更理想的方案。

    在安乐死尚未立法的今天,程鹏才要承受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制裁,更多的还是道德伦理上的责难。现在,程鹏才独自一人在家,每天面对妻子的遗像。到现在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当时的选择,到底算不算是帮助妻子得到了解脱。

    新华社记者万后德:关于安乐死的争论,短期来看也许很难会有一个清晰的结果。在目前安乐死还没有合法化之前,对于中国每年上百万正忍受病痛折磨的绝症患者来说,“临终关怀”和呵护重视,也许比讨论要不要施行安乐死更迫切,也更人性化。感谢收看本期《新华纵横》,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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