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聚焦  高层动态  人事任免  地方联播  人大政协  新华视点
热点解读  特别策划  时政人物  权威发布  官员访谈  时政评论
 香港新闻  澳门新闻  台湾要闻  海峡时评
大陆之声  两岸交流  台海军情  媒体摘报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视频 >> 网上直播 >> 直播节点 >> 新华网2 >> 重要内容提示
高校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2008年06月25日 16:10:3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收看新华手机报

    6月25日,教育部举行2008年第6次例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教育部就做好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工作做出了部署和要求,这个部署和要求总共六个方面。其中第三方面,就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进一步规范录取工作。他说,每年教育部提出的招生计划不得私自突破,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下为文字实录:

    [王旭明]第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进一步规范录取工作。大家知道,我们每年教育部在年底和下年初的时候都提出来教育部的招生计划,这个招生计划我们要求各个省和高校严格执行这个计划,不得私自突破。今年我们特别提出来未经我部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就是我们定好了你这个学校录取多少人,就是多少人,不得擅自突破。各个批次录取开始前,各省级召开应该向高等学校提出生源情况,而且要主动跟高等学校沟通,进行必要的模拟投档,协调高等学校确保招生计划顺利进行。高等学校要严格规范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规范和使用责任。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争得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计划调入和调出地的招办同意,通过网上管理系统进行计划调整。就是学校之间的调整通过这样一个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来进行,而不是学校与学校之间私自的行为。

    同时特别提出高等学校招生保送生,还有单独录取的考生,要按录取生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增补招生计划,严禁随意放开录取政策或者是降低分数的要求,也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指标、指名录取考生。就是点招的行为我们是坚决反对和制止的。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吉林]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 [江苏]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河南]招办发布考生指南 6月10日开填高考志愿
· [海南]今年1091所高校招生 清华北大各招18人
· [河南]10所高校公布招生计划 复旦计划招37人
· 孩子是灾区和祖国的未来 高校招生应向灾区倾斜
· [北大]招京籍生不超30% 高考改革注重考查能力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刘强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视频热播
港澳台要闻
图片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