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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第一案近日有了结果,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私服打击取得了初步胜利。2007年12月6日,上海徐汇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予川以侵犯著作权罪获刑1年6个月,并处罚款5万元。
被告人王岩和汤帅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并分别处罚款4万元和3万元。
上海徐汇区公安局最近又对四川的陈某、湖北的石某、江苏的宋某等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实行刑事逮捕,陈某等犯罪嫌疑人涉嫌利用“黑客”手段盗取《征途》服务器端资料并出售牟利。
虽然部分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惩处,但巨人的损失已很难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