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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2008年03月11日 15:3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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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11日15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华建敏]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食品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理顺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的关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次改革,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同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相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

    调整食品药品管理职能,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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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永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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