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艳新的儿子
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的赵艳新是某化工集团的职工,1991年开始包括怀孕期间她都一直在办公室从事复印和油印工作。儿子出生后,身体一直不好。1995年10月被确诊为"重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意识到在孕期哺乳期内从事复印油印工作,可能是儿子患病的真正原因。经调查,办公室的复印机使用墨粉的主要成分是苯乙烯,外泄墨粉量大,对环境污染严重超标。法院于2004年5月10日做出判决,判决该化工集团一次性补偿原告8万元。就在原告、被告均不服该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之后,赵艳新年仅13岁的儿子于6月下旬因肝脏出血引发全身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这在法律界足以算作全国首例因室内工作环境污染索赔案。
观看更多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