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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对小麦等粮食产品开征出口暂定关税
www.XINHUANET.com  2007年12月31日 08:13:26  来源:cctv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韩洁)中国财政部12月30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将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

    这是继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类原粮及制粉产品的出口退税后,中国政府再次通过税收杠杆抑制近期增长过快的粮食出口,引导粮食向国内供给,以平抑其价格上扬。

    此次开征出口暂定关税的产品共涉及57类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其中麦类和麦类制粉出口暂定税率分别为20%、25%,玉米、稻谷、大米、大豆出口暂定税率为5%,玉米制粉、大米制粉、大豆制粉出口暂定税率为10%。

    近段时间来,受国际粮价不断攀升影响,国内外原粮及其制粉价格存在较大价差,从而带动了中国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而粮食出口的猛增从根本上推动了国内粮价上涨的预期,并使粮价上涨成为当前物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最新海关统计显示,2007年1月至11月,中国小麦和玉米的出口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6.51%和85.3%,大豆的出口量同比增长24%。

    这些数字引起了政府和学界的担忧。在日前宣布取消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出口退税之际,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调整部分原粮及其制粉产品的出口关税是为了确保国内粮食供应,稳定目前粮食价格水平,缓解贸易顺差。

    对此,国务院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程国强认为,这一做法将有助于“防止国际粮价高涨的风险通过出口环节被传递到国内,并且稳定国内对粮价的预期”。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粮食生产的周期性使其价格水平近期难以逆转,因此,通过减少出口增加国内粮食供给有望成为平抑物价上涨的一条新途径。

 

(责任编辑:胡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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