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统计,2005年全国范围内公伤认定的人数达到60万人以上。但可以想象,实际发生工伤的人数可能要远远大过这个数字。另外有两个情况相当的县,其中一个能够提供律师代理和帮助的,公伤认定人数达到390人。而另外一个不能提供法律帮助的,公伤认定人数还不到10人。在工伤认定当中,法律援助可以起到怎样的作用呢?(文/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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