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XHTV郑州专电(记者:魏莘、陆欢,摄像:赵冰,编辑:董劭): 村民反对,土地依然被出让(现在跟群众利益相隔太远。他究竟给你咋安置?老年人咋安置?以后,房咋安置?这些都没有,);假借名义,强行拆迁为哪般(反正一般我不这样说,我只能说他反正不合法,)敬请关注《新华纵横》--《假借名义强拆迁》。
新华社记者魏莘:进行城中村改造,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琉璃寺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却把包括数百亩基本农田在内的大部分土地,违法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商业住宅开发,这引起当地村民的不满。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近日,《新华纵横》记者前往琉璃寺村进行了调查。
郑州市金水区琉璃寺村属郑州市近郊农村,有700多口人。一些村民告诉记者,2006年3月的一天,村“两委”突然组织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去江苏、海南等地参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就。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琉璃寺村党员杨士喜:坐到车上以后俺才知道,这次旅游是由开发商掏钱。
这次参观的费用是由河南瀚宇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那么,为什么瀚宇公司会出钱请琉璃寺村村民进行旅游,这其中又有什么隐情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琉璃寺村党员杨士喜:吃了上午饭,下午都开会,通知开会,开会就是说这个新农村建设,啥幌子也都记不清了,反正是动员大会,原来也没说这事,这就太突然了,开了这会。
在苏州参观过程中,村“两委”组织大家看了瀚宇公司制作的关于村庄改造方案的光碟,读了合作开发意向书,然后就让大家签字、举手通过。考虑到这只是一个合作意向书,况且镇里的领导也在场,杨士喜等人举手表示同意。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琉璃寺村党员杨士喜:就是区的干部说很好,乡的干部说很好,大队干部还说很好,大家都同意,你要独个不同意,你说你显得你出格不出格?
据了解,随后,在前往海南参观时,村委会负责人告诉大家,村里已和瀚宇公司商量好,除了村民新村和预留生活用地外,其余950多亩土地全部出让给瀚宇公司搞开发。对此,一些村民代表当场表示反对。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琉璃寺村党支部党员小组长杨文林:因为他这样弄了,现在跟群众利益相隔太远。他究竟给你咋安置?老年人咋安置?以后,房咋安置?这些都没有,你说你咋说了。
尽管不少村民代表表示反对,但是,在金水区政府和庙李镇政府领导的支持和监督下,琉璃寺村委仍然与瀚宇公司签订了一份没有签署日期的《合作开发琉璃寺城中村改造和商住开发协议书》。但村民代表却告诉记者,这份协议的签署有问题。

假借名义强拆迁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琉璃寺村村民:代表一看,他割头换项给那一段又弄过来了,这就是他作假的问题。他6月18号代表去开会了,叫代表签字了,签了字以后,因为那个协议代表没签字,他给那一部分代表签字的那一割头换项给它一割,又切到这儿了。
记者在这份协议上看到,琉璃寺村共有土地约1300亩,瀚宇公司以现金形式参与联合开发;除建设村民新村、预留生活用地外,其余约950亩用于商住开发土地,由瀚宇公司按每亩18.8万元向琉璃寺村支付土地补偿金和村民安置资金。村民们认为,所谓的联合开发实际上是把集体土地,除去村民新村及预留生活用地,其余全部卖给瀚宇公司搞商住开发。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琉璃寺村党员杨士喜:如果他给咱这盖几个市场,这房可以出租,老百姓可以长期有饭吃。但是如果说开发商给这建点商品房,他连房还卖不出去了,咱这房如果租不出去,咱老百姓咋吃饭?如果说在这个情况下,他不说18万吗,20万也不中,我就因为这,开发商没给你说咋弄了,这叫老百姓饭碗没保证。
村民代表们告诉记者,2006年3月11日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中确保安置住房达到每人200平方米,并在建设时先期建设安置房。但在双方正式的协议书中,除了说明每亩18.8万元的费用包括村民安置费用外,对村民的未来生活保障,协议书几乎没有提及。尽管琉璃寺村村民多次对村庄改造方案提出质疑和反对,但金水区、庙李镇政府和琉璃寺村“两委”仍然联合组成附着物普查小组,对琉璃寺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进行普查登记。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琉璃寺村老党员杨林胜:我们现在种的是承包地,如果说把承包地处理了,把宅基地处理了,群众都没法过了,就是这么回事,因为这是我们的安身保命之本。
2007年6月初,记者在琉璃寺村看到,除村民住宅外,琉璃寺村内的企业和其它一些设施已被拆得一片狼籍。
郑州畅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00年和琉璃寺村二组签订合同,租赁该组13.3亩土地办料场,租期20年。近几年,公司投资近百万元,建起了3座厂房。现在租期还未到,金水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逼着马上搬迁,并宣称搬的早有奖励,搬的晚损失不赔。
河南省郑州畅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有才:要是按照新文件我这就起码赔偿我200多万。记者:到现在总共包赔你多少钱?90来万块钱,就是连这个奖励那30%。实际那30%是按着94号文件是按着原定是上浮30%,他拿住30%说奖给你30%,实际还是我应该得的钱。
记者在金水区政府了解到,2007年3月30日,金水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就已经发布公告。公告称:根据郑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文件,琉璃寺村已列入2007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按照城中村改造进程,附属物拆迁工作于3月31日正式开始。凡琉璃寺村村界以内的所有企业,必须在5月20日前拆迁完毕。
那么,琉璃寺村是否被列入2007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我们采访了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党委副书记韩坤。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党委副书记韩坤:琉璃寺这个村是2006年下半年市政府有个文件,把它列入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计划。他就是一个合作开发的意向,只能等上级依法把程序批完之后,这个项目允许建设了,才算是成功了。
按照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党委副书记韩坤的说法,琉璃寺村已经被列入城中村改造。为了证实其真实性,《新华纵横》记者又采访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
河南省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胡仰讯:琉璃寺都不在圈内,就不在建城区范围之内,不在公报范围之内。记者:什么意思啊?他不属于城市市区,就这个意思。记者:他不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对,他不属于城中村。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胡仰讯告诉记者,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对于城中村改造,国家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也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及安置开发比例。琉璃寺村在与相关企业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时,根本就不在郑州市政府公布的城市建成区范围之内。即使被列入了城中村改造的范围,其开发改造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能私自进行,更不能随便拿基本农田来搞非农建设。
河南省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胡仰讯:他不能以城中村的名义,它不是城中村。
记者:现在不在这个范围之内,他自己就在搞,那叫违法占地?反正一般我不这样说,我只能说他反正不合法。
新华社记者魏莘:记者发稿前获悉,因为违反了郑州市有关城中村改造的政策规定,目前,琉璃寺村的村庄改造与拆迁工作已经暂停。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地需求量的增加,在郑州市一些地方,利用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在一些市郊农村,经常有人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违法出让集体土地,从中谋取个人私利。这种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感谢收看《新华纵横》,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