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月13日(本周三)14:30举行2006年第14次记者招待会,邀请五位为保卫学生生命安全献身的教师及牺牲教师同事和被救学生与记者见面,并请有关官员介绍9月1日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情况,并答记者问。
答问实录:
[王旭明] 学校安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今年9月1日起,由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十个部委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前天,9月11日,教育部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出台将对我们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提供更好的条件保障。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的教育部的几位官员,他们是教育部的教育司学校管理处俞伟跃处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副处长夏娟。首先,有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郑增仪通报当前中小学安全形势及我部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 郑增仪] 从部里来讲,加强制度建设。从2004年第四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要求我们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所以,两年前我们就开始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今天大家拿到的办法是经过了两年多的努力,在方方面面的帮助下,包括十部委的同志,包括一些专家、学校校长和老师都参与了这个《办法》的起草、制定和修改工作,最后由法规司从规范法律语言方面又进行了修改。6月28日,颁布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八章六十三条。6月29日,教育部颁布了《安全管理办法》九章六十六条,专门配合《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从法律的层面来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