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护人员看望病床上的小晴(《兰州晨报》供图)
1月15日,甘肃酒泉市一位14岁花季少女在一场车祸中右脚折断,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700多公里以外的兰州进行断肢再植。然而因飞机拒载,孩子没能在这一时间内赶到,最终只得截肢。
14岁的女孩娜娜(应采访对象要求使用化名)是甘肃省酒泉市当地一所初中的学生。2006年1月15日上午10点多,因车祸右脚踝以下当场折断。酒泉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建议娜娜立即转往兰州的大医院进行再植手术。医生告知,如果能够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最多不超过12小时进行断肢再植手术,孩子的腿也许还有续接上的希望。然而,在购买了飞机票后,孩子在酒泉的嘉峪关机场却被拒绝登机。当孩子不得不乘车赶到兰州的医院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的5时40分左右,此时,娜娜受伤的腿部已有异味,部分溃烂,没有再植的可能了。16日上午12时许,医院给娜娜进行了截肢手术。
娜娜的父亲
皮汝义:(哭)因为我们对我们孩子抱着很大希望,说实话当时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不管借多少债花多少钱都要把她的腿想办法接上,现在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2月14日晚,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书面说明,就1月15日海南航空
HU7536航班拒载一名受伤女学生事件做出解释。海航方面表示,当日值行航班任务的机型为多尼尔328型支线喷气客机,受机型和安全限制,不具备承运病人的条件。
2月17日,航空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起淮律师专程赶到甘肃,为娜娜提供法律援助。张起淮律师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娜娜购买了机票以后,就与机场和航空公司实际上已经形成合同契约关系,机场和航班有责任保障旅客安全到达目的地。只要医院方面出具相关证明,不影响飞机的正常航行,机场方面应该协助病人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并帮助病人安全、快速登机。
航空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张起淮:我们国家的航空公司都有一条共同规定,对于特殊服务,就是对于危重病人,如果说医院,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有效证明,出具的时间在96小时以内,甚至在发生事件多长时间以内像四十几小时之内,向有关的航空公司出具,并且能够有人陪护,就应当允许搭乘。
目前,断足少女的监护人正在和张起淮律师协商,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对海南航空公司进行起诉的可能。
在记者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在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机场与航空公司是否真正做到了急人所急令人质疑。相关业内人士则认为,许多机场硬件设施不完善,比如嘉峪关机场不能起降波音、空客等型号的大飞机,造成了娜娜这次的遭遇。然而,更重要的还是应该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具体的承运规章制度和各项以人为本的应急预案。只有这样,才能使类似娜娜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新华社张锰、郭刚兰州报道。(完)
少女遭拒载引争论 民航业集体反思道德与安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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