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新青年》诈骗团伙制作的“采访证”

非法出版刊物《中华新青年》
新华网消息
记者28日下午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一个罕见的盗用作废刊号非法出版刊物《中华新青年》,并假冒“记者”大肆敛财数百万元的犯罪团伙近日被公安机关彻底摧毁。
据莲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中华新青年》诈骗团伙专案组组长王清介绍,经过近半年的缜密侦查,现已经抓获该团伙的7名成员,破获诈骗、敲诈勒索案件52起,涉案金额近224万元。目前警方已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查扣非法出版物3000余册、字画99幅、私制印章37枚、假记者证21本、空白记者证51本。至此,一个全国罕见的假记者诈骗团伙案件告破。
2005年7月,一个名叫吴正有的人自称是《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到莲都区委宣传部和公安分局“采访”,并以“中央刊物记者”的身份宣称要对丽华村事件进行曝光。在没有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吴正有在《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上以农民来信的形式刊登了《农民的呼声》、《以权代法
法理何在?依法检察 还我人权》两篇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并携带刊物向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提出收购已出版杂志、报销差旅费等四点无理要求。
经查证,新闻出版总署从未批准成立所谓的“中华新青年报业集团”,《中华新青年》杂志也系盗用原河北省《乡镇企业研究》已作废刊号出版的非法出版物,而吴正有根本不具备记者身份。
新华社记者应曲川浙江丽水报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