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几年来的工作经历,我主要有这么几点体会:1、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必须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北京市西城区是首都功能核心区之一,是国家政治中心的主要载体,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传统风貌重要旅游地区和国内知名商业中心。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对于维护首都形象,促进首都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文明办主任,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多年来,我和区文明办同志们一道,满腔热情地投入,兢兢业业地奉献,扎扎实实地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要增强服务群众的观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的群众性。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再好的规划也难以落实,下再大气力也难以收到好的效果。多年来,我们区文明办通过在网上设立“我为文明城区建设进一言”专栏、公布便民电话、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群众的需要来设计活动项目,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办了一批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好事。仅今年上半年,就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700多件,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3、要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来做。做好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是基层文明办主任的基本功。多年来,我们按照区文明委的部署,认真做好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把各方的力量组织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动员起来,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有力地推动了各项任务的落实。
4、要树立开拓创新的意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内容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展,手段更加多样。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必须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的思想观念、业务知识、工作水平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这几年,我在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理论素质的同时,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先后参加了工商及公共管理、计算机等课程的学习,工作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5、要养成求真务实的作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必须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听群众意见,多掌握第一手资料,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有针对性、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创建工作中,我和区文明办的同志们坚持定期到社区和基层单位,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