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 视频 | 图表
论坛 | 博客 | WAP
 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台湾频道
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全文)
2009年12月22日 15:02:4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12月22日,陈云林(左)在会谈前与江丙坤握手。当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中裕元花园酒店开始举行第四次两会领导人会谈。新华社记者 袁满 摄

    新华网台中12月22日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2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中签署《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全文如下:

    为保障海峡两岸农业生产安全与人民健康,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与目标

    双方同意本着互信互惠原则,在科学务实的基础上,加强检疫检验合作与交流,协商解决农产品(含饲料)贸易中的检疫检验问题,防范动植物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业务交流

    双方同意建立业务会商、研讨、互访、考察及技术合作机制。必要时,可成立工作小组开展检疫检验专项领域技术合作研究。

    三、讯息查询

    (一)双方同意提供检疫检验规定、标准、程序等讯息查询,并给予必要协助。

    (二)双方同意加强农药及动物用药残留等安全卫生标准交流,协调处理标准差异问题。

    四、证明文件核查

    双方同意建立检疫检验证明文件核查及确认机制,防范伪造、假冒证书行为。

(责任编辑: 陈璟春 )
 新华视频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用户名 密码
 相关报道
 图片精选 >>
· 北京富豪集体相亲门票十万
· 宠物狗登长城 6个月环游世界
· 贝卢斯科尼被指像墨索里尼
· 车祸现场出现死者“鬼魂”
· 武汉一高压铁塔发生倾斜
· 孪生孤儿被收养后意外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