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花车,如之前介绍过的咬槟榔和槟榔西施,都是最“正港”的台湾特殊文化之一,已成为在台湾乡间的婚丧喜庆和庙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民俗文化。
喜欢看台湾乡土电影的人,不时可以在画面上看到穿着清凉火辣的歌舞女郎在灯饰炫丽的电子花车上肆无忌惮地表演,例如前两年出品的《艳光四射歌舞团》,就是相当有代表性的一部。
可在台湾的大众媒体上出现对电子花车的报道,大多是伤风败俗的负面新闻,因为“正面”内容不够劲爆根本上不了新闻版面。像今年8月19日以图文并茂方式占据了各大报半版篇幅的一条报道,是新竹县芎林乡广和宫办理中元普渡庙会中,两台电子花车在庙会中拼场,为了全力吸引台下观众,竞相在妇孺面前公开上演“A片画面”。事后虽由警方接获检举展开调查,但当事人的毫无法治和道德观念,以及现场竟无人敢于(或愿意)挺身而出制止这荒诞一幕的怯懦乡愿态度,已反映出以“爱拼才会赢”为指导的“台客文化”已令当前台湾的社会风气变质到什么地步!
电子花车这个行业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不堪的。
相传电子花车是从内地的泉州和厦门所引进台湾的“艺阁”演变而来,原本以人力扛抬游街,表演各种南管乐曲的艺阁,慢慢转变成用牛车、木轮车、电动车以至于大货车承载,表演舞台的装饰也越来越花俏,渐变成如今的电子花车模式。
而据本地学者的田野调查发现,符合当前概念的电子花车,其实是在70年代初期于台湾中部以农渔业为主的贫困县云林、彰化沿海一带发起的。
当时,台湾民间流行在丧葬仪式中聘请女子西乐队当阵头,让乡亲可以在送葬行列中看到穿着整齐制服的年轻女子拿着乐器沿街吹吹打打,藉以彰显丧家的财富和地位,也让孝子贤孙脸上有光。台湾名导演白景瑞拍于1971年的毕生代表作《再见阿郎》,就是以这种女子西乐队为题材的。
后来有人将徒步而走的女子乐队搬上货车上吹打,又逐渐将这些货车加以装潢美化,并在货车尾端辟出一个可以表演的小舞台,又加入了刚面世的电子琴充实乐队阵容,确立了现代电子花车的基本模式。
到了80年代,电子花车渐渐广布台湾各地,女子西乐队变成综艺歌舞团,舞台有如“流动的歌厅”,不单成为丧家酬谢送葬亲友必备的余庆节目,结婚摆桌、庙宇酬神等喜庆场合也乐于邀电子花车表演助庆。
当时正是台湾经济高速成长的黄金时代,“台湾钱淹脚目”,人人都爱摆阔。在大家乐和六合彩的全民赌风助燃下,电子花车在台湾中南部乡镇更成了一种新流行,出车范围扩及结婚文定、新居落成、尾牙、春酒、联欢晚会,甚至房地产公司推出新建案和地方政客选举的造势活动。
接单的综艺团、康乐队、或传播公司本身拥有音响、灯光等设备,有的用一台小货车载运搭设舞台的器材至活动现场,或直接用货柜车改装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