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台湾频道
国台办:将进一步加强涉台仲裁工作
2007年12月26日 12:18:1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陈斌华 茆雷磊)国务院台办法规局副局长张万明26日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大陆方面将采取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涉台仲裁工作。

    他介绍说,考虑采取的措施包括:第一,进一步加强对涉台仲裁的宣传,让当事人真正了解仲裁、相信仲裁并愿意选择仲裁。第二,向台商介绍和推介仲裁的标准条款,进一步明确和倡导根据仲裁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在合同中订立的合同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仲裁。这种仲裁具有终局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使仲裁真正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第三,鼓励各仲裁委员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加强对仲裁员包括台湾仲裁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两岸仲裁界的交流与合作。

    张万明在回答相关提问时说,目前两岸的仲裁裁决能够在对方得到承认和执行。他介绍说,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对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仲裁裁决,在一定条件下均予以认可;需要执行的,依法予以执行。2004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了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作出的一项涉及两岸债权债务的裁决,效果很好,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另据了解,按照台湾方面的有关规定,大陆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在台申请认可和执行,目前已有多起大陆方面作出的仲裁裁决在台得到认可和执行。

新闻链接

    大陆21家仲裁机构拟聘请台湾仲裁员

    国务院台办法规局副局长张万明26日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满足两岸日益扩大的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的需要,大陆又有21家仲裁委员会拟聘请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大陆现有16家仲裁机构聘任台湾仲裁员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6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法规局副局长张万明介绍说,自1998年至今,大陆已有16家仲裁机构聘请了48名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更多内容请关注台湾频道 >>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王镭 )
· 台报:大陆增聘台湾仲裁员对台商是一大福音
· 国台办:将进一步加强涉台仲裁工作
· 大陆21家仲裁机构拟聘请台湾仲裁员
· 大陆21家仲裁机构拟聘请台湾仲裁员
· 大陆现有16家仲裁机构聘任台湾仲裁员
· 大陆现有16家仲裁机构聘台湾仲裁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沪深股市继续放量攀升 上证综指收复5300点关口
· 节假日新方案实施 “假日经济”酝酿转型
· 我国交通运输业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转变发展方式
· 明年起港澳保险代理公司可在内地设立代理公司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 财政部全面下调明年进口税率 鼓励进口态度坚决
· 聚焦中石油暴跌背后:瑞银涉嫌做局敛财
· 苹果公司股价首破200美元关口
· 业内预测明年德国钢铁业将暂停增长步伐
· 科威特外资利润税将由55%削减至15%
· 2008年展望:美国经济可能保持缓慢增长
· 2008年展望:欧元区经济“乌云压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