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8日专电(记者 钱春弦)随着全国高考结束,一年中最红火的暑期旅游旺季将从端午节后全面启动。
盛夏如火,市场持续升温,旅游者热情不减,但出门享受旅游时,人们一定要提防国家旅游局一再通报、消费者屡屡上当的三大消费陷阱。
对瞄准老人孩子的潜规则说不
国内暑期旅游大多举家出动,扶老携幼,只要一不小心,老人和孩子就会成为部分不法旅行社潜规则的受害者。
退休教师王成武和老伴参加出境游组团旅行社组织的澳新七日游,全团28人,60岁以上老人7人,18岁以下4人。旅行社宣传单上标明团费每人13000元。但签订合同时,又要求60岁以上老人和18岁以下青少年每人多交3000元至3300元不等附加费。针对质疑,旅行社工作人员答复:老年人和青少年消费不高,附加费用是旅行社潜规则。回国后,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旅行社将多收费用退还并受到行政处罚。
在国家旅游局发出的警示中,针对老年人和孩子的这一潜规则被称为歧视和变相勒索。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交通、住宿、餐饮安排标准。如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因旅游者年龄、职业差异提出附加费用,旅游者可向目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立即制止。
当然,旅游者也可在旅游结束后“秋后算账”,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使旅行社这种欺骗、胁迫行为受到严厉处罚。
提防低价陷阱 切莫“花钱买罪受”
5月22日,湖南游客陈佑铭与家人在香港旅游购物时,突发心脏病猝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原来,接待社女导游将旅游团带到一家珠宝店购物,陈佑铭到店门外看报纸,被叫回店内“购物”,女导游出言指骂并企图阻止其离开店铺,陈佑铭气愤异常,心脏病发作身亡。
相关部门查明,这是一个典型的“低团费购物团”,导游连牌照都没有。为维护游客权益,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强调与旅行社签订详细合同同时,提醒消费者对旅行社安排购物活动谨慎对待,对不法行为随时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