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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报价"将受到严惩 老幼旅游附加费被叫停
2010年06月06日 16:07:36  来源: 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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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行程,老人、孩子因被认为购物消费力较弱,往往被要求多交一部分“附加费”。记者昨(5号)天从沪上旅游市场获悉,今后,这样的“不公平”将得到改观。端午游小高峰在即,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对旅行社的附加费“潜规则”严厉喊停,旅行社“看人报价”将遭严惩。

    “以老年人、青少年消费水平不高为由,向60岁以上老年人和18岁以下青少年收取高昂的附加费已成为旅游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上海旅游质检部门表示,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日前发布的今年第三号旅游服务警

    示强调,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附加费用,否则将受到处罚。

    根据规定,除非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旅游者主动要求,否则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如附加费用等,违者要受到处罚。

    此外,警示中也提到,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要求旅行社在合同中明确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

(责任编辑: 王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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