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因私出入境兑换外汇标准
  新华网 (2004-04-08 10:09:08) 来源:昆明公安入境管理处
 

我国公民因私出国(境),根据中国银行规定,可按下列标准兑换外币:

(一)居民因私出国(境)兑换外汇标准:
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千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含我国台湾)可兑换2千美元的等值外汇。

(二)境内居民出境定居兑换标准:
(1)离休金、退休金、离职金,可全部兑换外汇,其中,离职金不足兑换2千美元的,可一次性兑换2千美元的等值外汇;
(2)在境外定居后其离休金、退休金、抚恤金,每半年合并后,可凭境外定居证明和有效的生存证明全部兑换外汇;
(3)未满14岁的儿童,每人可按上述标准的一半兑换外汇。

(三)其它需兑换外汇标准:
(1)境内居民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游零用费,按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2)境内居民交纳国际组织的会员费,按其学术团体规定标准兑换外汇;
(3)遇其它特殊用外汇金额在300美元以内(含300美元)由中国银行兑付。如超出300美元的可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相关新闻
· 海关对旅客携带文物的监管 (2004-04-08)
· 进出境携带自用品的规定 (2004-04-08)
· 海关对货币出入境的监管 (2004-04-08)
· 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 (2004-04-08)
· 携带金银进出国境的手续 (2004-04-08)
· 中国海关禁止的出入境物品 (2004-04-08)
· 游客过海关时的注意事项 (2004-04-08)
· 出入境所需携带的主要证件 (2004-04-08)
· 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的手续 (2004-04-08)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 华 网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