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器官捐献以农村人居多 复杂原因叩问社会(图)
“治不了,治不了”
村卫生所、镇医院、县城医院、省城医院。四处求诊花掉了一整天,到达昆明时已是事发后第二天的清晨。
次日,天蒙蒙亮,给在大理打工的丈夫打电话说明情况后,彭治会抱着女儿从位于山坳里的家沿着陡坡一路爬了半小时,搭上一辆摩托车去了村卫生所。医生拿着听诊器简单检查一番后,称“治不了,去镇医院瞧瞧,我这里没仪器,看不出来”。
一路都是曲折的山间公路,搭车两个多小时后,母女俩抵达镇医院。“镇医院也说看不了,说可能脑袋有问题,他们治不了,要我赶紧去县里面的大医院。”
红山乡是巧家县境内最偏远的一个乡镇。借钱包了一辆面包车后,家里的亲戚和彭治会一起带着小惠,于当天傍晚赶到了巧家县城的医院。
常年在山村生活,他们很少来到县城,一进城就蒙了,不知道该去找哪家医院。抱着孩子一路打听,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医院,一听对方工作人员说下班了,就以为那家医院晚上不给人看病,也不敢跟人家理论,又抱着孩子出来再找下一家医院。
“还是亲戚的朋友托了一个熟人,最后才进了医院检查。”惠永祥回忆,当晚,给女儿小惠做了脑部检查后,医院答复“治不了。赶紧送昆明的大医院吧”。
带着“右侧额顶部硬膜外血肿、脑积水”的头颅CT检查结果,几个人再次包车赶往昆明。从巧家县城出发时是当晚11点,抵达昆明,已经是20日的清晨了。从一早出门做检查直到赶到昆明,几乎花掉了一整天的时间。
在妻子包车去昆明的同时,惠永祥在大理也包了一辆车,两人前后赶到医院。
5月20日下午2点20分,小惠呼吸困难,随后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医生发现,她的呼吸、心率、血氧、血压呈直线,处于深昏迷状态。“双侧瞳孔散打约5mm,对光反射消失,心跳、脉搏及血压不能测及”。后经抢救,小惠的心跳恢复,但自主呼吸一直未能恢复。
按照医生的判定,小惠达到脑死亡的判定标准,没有任何救治的希望了。
病房外,两人抱头大哭。
“真的没能力把孩子拉回来了”
花光了积蓄和从亲朋好友处借来的钱,夫妻俩再也没钱付车费,把孩子的遗体运回老家了。
之后,惠永祥夫妇主动提出捐献器官。“我们没钱再治她了,医院也没办法让她再醒过来,还是捐了器官,挽救别人的生命吧。”惠永祥说。
抵达昆明时,惠永祥只带了4000多元,但属于他自己的只有500元——那是他扛瓷砖攒下来的,剩下的就都是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借来的钱。妻子包车来昆已经花去5000多元;而在昆明求医的两天,治疗费又花去了2000多元。大儿子从打工的亲戚那里借来几千元,也所剩无几。
他们从老乡那里得知,运送遗体需要专门的车辆,而包一辆这样的车回巧家,又是一笔难以承受的开支。惠永祥实在付不起这笔钱了。
他们原本以为,孩子送到昆明的大医院就有救了。他们甚至还企盼,等孩子治好了,就留在昆明,不回去了。
其实,如果没有这次意外,小惠原本是要来昆明上学的。
小惠出生大约半年之后,被医院诊出先天性失明。4岁时,彭治会领着女儿去办残疾证,惊讶地发现给女儿办证的那名工作人员居然也是先天性残疾,从小听不见,也不会说话,但是经过在残疾人学校的几年学习后,人家会用电脑、会打字、会与人交流,还找到了一份工作。
“原来残疾人也是可以自食其力的。”从此他们决定,让女儿上学。
过了今年9月,小惠就满8岁了。攒钱让女儿上学的想法愈发强烈,为此,从没离开过老家的惠永祥年初便奔赴大理打工。“我身体不好,背起来费力。可一想起女儿,我就觉得有力气了,每天都能赚几十块钱,我很高兴的。”
夫妻俩甚至不止一次地筹划,趁着9月学校开学之前,惠永祥打工先攒下一笔钱,到时如果不够就把家里的两头猪都卖了,还不够的话就向亲戚朋友再去借点,把女儿送到昆明读专业的残疾人学校。与此同时,两人也一起去昆明,边打工边照顾孩子。
惠永祥满心憧憬着,等到今年9月,至少能挣到3000块钱。不料,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彻底改变了这一切。
女儿突然离世,他们常常神思恍惚。每次看着残疾证上,胖嘟嘟的女儿那张笑颜如花的照片,恍惚间他们都觉得,女儿的小小身影还在身边蹦跳。
回过神来,夫妻俩相对无言。
(刘钊)
器官捐献亟待地方法规破题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当有病人达到脑死亡的标准,无法抢救,家属放弃治疗后,医院还会告诉家属另外一个选择,那就是器官捐献。
“至少还有身体的某一部分在别人的身上活着。”偶尔,医生也会用类似的话来劝说家属。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0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来挽救生命,但是每年最多只有1万人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而云南的器官紧缺程度更高于全国水平。
为什么农村捐献者 多于城市捐献者?
2010年,云南省被纳入国内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的省份。从那时至今,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已进行了21例器官捐献。“我们医院的器官捐赠数量基本上就代表了整个云南省的器官捐赠数量。”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在仅有的少数捐献者中,医院也发现,云南器官自愿捐献者以农村人居多,这与发达国家“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器官捐献比例意愿越高”的状况正好相反。
“最主要的符合捐献条件的,一般是外伤,特别是脑外伤。基本上都是高空坠落或者是车祸,导致脑受损,最后脑死亡,而他们原本是健康的人群。从事这些工种的,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收入偏低,换句话说,就是农村人偏多。”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ICU)主任李超解释其中一些原因。
又如小孩出车祸意外,还存在城市与农村家庭对孩子的管教区别问题。城里人对孩子的关照程度高于农村,农村的孩子则存在监护不当的情况。
不过,家属无法接受这个“另一选择”是常有的事。“观念上不接受。中国深受儒家文化影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李超说,只是对来自农村偏远地区的人来说,有一个现实问题:遗体要运送、火化、下葬,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迫于经济压力,是农村地区捐献者高于城市另一个重要原因。”解放军昆明总医院血液科副主任王三斌说。他研究造血干细胞器官捐献和移植。
但是,这一切也不是绝对的。“在我个人看来,尤其来自云南偏远山区的农村人,受浮躁的社会影响较少,受负面的东西影响较少,他们是真正怀着一份感恩之心在做决定。”李超说。他的一个病人来自普洱,患了脑瘤,在乡亲们和社会的帮助下,一路从村里送到昆明接受治疗。家属最后答应器官捐赠,“想以此感谢那些好心人。”
能否给予器官捐献者一定补偿?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很早就提出,器官的捐献可以采取经济补助的激励政策,尤其是为困难家庭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减免、医疗保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殓葬费用减免等等。
在国外,针对器官捐献的经济补偿普遍存在,形式不同。在美国,器官捐献者的家属,在购物、坐车、住旅店等多个方面有优惠或优先权。
目前,我国仍没有一个由国家出台的统一的补偿标准规定。不过,全国已有10多个城市都进行了地方性立法,集中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区域。国内第一个进行地方性立法的是深圳,深圳也是目前全国进行器官捐献最多的地方。天津市今年3月实行的《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规定,民政部门免除捐献者基本丧葬费用,以此激励捐献。天津市红十字会还设立专门基金,对经济困难的捐助者家庭实施人道救助。
云南省至今没有器官捐献的地方性法规。
“器官捐献的便利性不够通达,很多人即便有了器官捐献的想法,但不知道跟谁联系,也不知道要经历怎样的程序,或许这个念头就被打消了。”王三斌说。
在需求与供给严重不平衡的现实下,器官自愿捐献之路却仍然发展缓慢。机制和体制的不完善一度被认为是阻碍善意的主因。
小惠离世之后,父母领到了一个器官捐献卡。类似的卡国外也有,家属凭卡可以获得很多优惠和优先权。但在中国,这张卡目前仅起到一个证明作用,没有什么实质用途。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曾经针对全院各个科室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4%的人愿意进行器官捐献,57%的人认为,应当对器官捐献者进行补偿。
“我认为,这样的补偿更应该称为一种激励。虽然大家在经济条件上肯定有层次上的区别,但大家并非全是为了经济原因。我个人认为,应该给予补偿。”李超说。
(刘钊 刘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