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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燃油税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2008年11月20日 08:39:04  来源: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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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有关媒体日前刊发一则消息: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有关负责人透露,政府将马上开始征收燃油附加税。这个信号表明,开征燃油税已箭在弦上。

    以燃油税取代养路费,是国际上通行的通过经济杠杆促进节能的政策。国际上迄今已有约130个国家开征了燃油税,尽管开征的力度不一样,但开征燃油税是大势所趋。从融
入全球一体化的要求看,我国开征燃油税宜早不宜迟。

    在国内,开征燃油税的呼声酝酿甚久。1994年有关方面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中明确提出,要以“燃油附加费来代替养路费”,2000年据称燃油税方案已基本成型,2001年国税总局曾透露开征燃油税“已准备就绪”。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余部门联合发布文件,将“择机出台燃油税”作为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的重头内容,由此为开征燃油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可以说,开征燃油税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出台燃油税,以“谁用路谁付费”的燃油税替代“按车一刀切”的公路行政性收费,不仅可以体现公平原则,而且可以推动节约用油、减轻排放污染、缓解交通拥堵、降低征收成本、遏制收费腐败,还可以推动汽车需求的结构性转变,给小排量低油耗轿车和新能源汽车带来发展契机,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所以说,开征燃油税无疑是利国利民的举措。

    从目前各方面的时机看,燃油税出台正当其时。然而,开征燃油税,笔者还有期待。

    其一,开征燃油税的初衷,是通过费改税来简化手续,节省费用,同时达到用油者交税、用油越多者交税越多的目的。因此,在燃油税上不要搞什么“特色”,取消了养路费,却照样收取名目繁多的公路费。

    其二,在油品市场仍然由少数巨头垄断经营、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主导作用的条件下,开征燃油税后,应当实行政府主导的有弹性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不能让石油巨头在油价形成机制中拥有过多的话语权。

    其三,推出燃油税,需要采取分步实施、逐步调高税率的办法,避免给经济带来太大的负面影响。

    其四,开征燃油税后,油价与国际接轨,可能呈上升趋势,一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农业、出租车行业可能一时难以承受。对这些行业,国家可以从增加的税收中切出一块,给予适当的补贴,避免百姓因燃油税征收而负担加重。

    其五,推出燃油税,涉及利益格局调整。燃油税在中央与地方、在税务部门与公路管理部门之间如何分配,需要妥善协调。征收燃油税后,道路收费将被取消,几十万人将面临的重新就业问题,需要加以合理解决。

    其六,对油价波动缺少敏感的公务车,不妨加强监督,避免燃油税征收引起党政机关行政费用增加,加重财政负担,从而最终向纳税人转嫁。(李北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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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何耀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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