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统筹城乡规划。打破城乡分割和各类规划自成一体、缺乏衔接的规划体制,建立城乡一体、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民主化、规范化的规划编制程序和管理体制,促进城乡建设合理布局。
建立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体
制。打破交通、电力、能源、水务等基础设施建设自成一体、分散布局、缺乏衔接的体制,统筹规划,统筹衔接。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建成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和管理体制、投入机制。
建立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建立城乡统一、市民与农民公平享受、城市与农村软硬件均衡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公共安全体制。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促进社会保障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逐步增加农村社会保障品种,扩大保险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以城乡劳动者社会保险为主体,完善相互配套与衔接的城乡社会保障网络,建立全国统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居民自由迁徙的人口管理制度,促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安居乐业。统筹城乡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培育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公平竞争、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
推进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土地管理,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规范经营。健全农民征地补偿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和安置。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以及将农民“承包地”、“宅基地”换“户籍”、“社保”及“廉租房”等政策措施。
推进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推进城乡财政分配公平公正。形成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研究促进长期进城务工农民真正成为城镇居民的财税政策,探讨对农民变为市民后地方政府增加的公共财政支出给予补助的政策措施。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促进城乡产业资源对流、联动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发展适合本地情况、发挥比较优势的工业和服务业,增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加快面向农村生产、生活消费的服务业发展,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