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重点抓好四件事: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卫生部部长陈竺曾形象地说:“如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座大厦,医疗保障体系、公
共卫生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以及药物供应体系则是这座大厦的大梁。”
目前,这四件事的进展如何呢?
“全民医保”露出曙光
2007年7月我国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今年2月底,国务院决定,在去年全国88个试点城市、4068万城镇居民参保的基础上,试点扩大到全国一半以上城市。目前229个扩大试点城市已经确定。这意味着越来越多、曾经被“挡”在医保网络之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城里阳光”。
根据劳动保障部部署,2009年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城市争取达到80%以上,2010年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与此同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国城镇参保人数已达到2.2亿人。
2003年以来,7.3亿农民也和城里人一样,看病可以报销了,这得益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甘肃定西农民南发福说:“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看病心里有底了。”据卫生部的统计,到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国2451个县(市、区),覆盖率达86%。2003年至2007年,全国累计已有9.2亿人次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共补偿资金591亿元。
2008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上再传喜讯: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实现全面覆盖,用两年时间将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届时将有更多的农民受益且受益水平越来越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张“网”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按照民政部要求,到2008年上半年,城市医疗救助体系也将要全面建立起来。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副司长王治坤介绍,我国城市医疗救助体系从2005年开始试点,截至目前,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已经在2560个县(市、区)建制,占总数的89%。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今后还将对医疗救助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要取消起步线,提高封顶线。
同时,民政部门还将实行大病救助和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方法,扩大救助范围;做好与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城市医疗保险的衔接,使困难群体的民政救助需求得到一站式解决。
坚固公共卫生“防护外套”
今年3月24日,卫生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要求,将国家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纳入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管理范围,对因领导不力造成国家免疫规划措施不落实的情况,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这是我国落实扩大国家传染病免疫规划范围政策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国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具体体现。”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2007年起我国在原有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和白破疫苗等6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并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在流行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疫苗接种。
同时,我国还切实加强对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疾病监测网络,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发现、控制和治疗能力得到提高。2006至2007年中央财政投入艾滋病防治经费达18亿元,截至2007年11月底,累计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人达3.9万人。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卫生部指出,今后我国将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应急救治和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2002年以来,全国共投资105亿元用于省、市(地)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投资64亿元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已完成传染病院区与紧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目前,全国98%的市(地)、94%的县(区)建立了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达10万人。
筑牢卫生保健网“网底”
“村级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承担着农村公共卫生和一般疾病的诊治工作,是最接近百姓的基础环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副校长何维说。
据卫生部统计显示,2004年至2007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94亿元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条件和能力得到提高。
2007年底,全国县及县级市共建有医院8800所、妇幼保健院2020所,乡镇卫生院3.9万个,村卫生室60.9万个。全国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5.7万人,比2003年增加8万人。同时,卫生部等部门还启动“万名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增强农村卫生的“软实力”。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是城市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2003年以来,大部分城市街道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7年底,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2.4万个,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达26万余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健全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开始在家门口享受到廉价、便捷、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广泛开展计划免疫、孕产妇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预防保健,减少疾病发生,社区卫生机构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在我国大中城市,一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至10万居民要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若干与之配套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且合理布点,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832亿元,比上年增加167亿元,支持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重点向农村和基层倾斜。健全这两张“网底”,实现全民“病有所医”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基本药物制度推动药价“直降”
武汉市2006年开展“普爱医院药品直供”试点改革:选择供应能力充足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从生产厂家直接配送或进行药品一级批发,全面负责医院的药品供应。
“这改变了原来医药公司分散供药的方式,直供后,药品价格降幅明显。”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副市长刘顺妮说,同时这项改革切断了医药购销之间的利益链,探索了从源头治理商业贿赂的治本之策。这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有益探索。
据介绍,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即中央政府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体系,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等方式,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规范基本药物使用。
2007年2月,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以定点生产、统一配送,全国统一定价,简化包装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全国统一价格,各个地方的价格不允许超过全国统一价格。同时,这些药品也不进入招标采购,直接进入城市社区和农村的基本用药。
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说,制定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价格大幅下降。以阿莫西林胶囊为例,如果在10家定点生产企业内生产,一盒阿莫西林的定价为3.6元,而在此之外的定价则为7.2元。
据悉,我国将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是医改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计划在今年4月公布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名单草案,预计在6月全面推行,不做试点。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预计在300至500个品种之间。”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敬礼说,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很多药品都是价廉有效的药品。(周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