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发布了江苏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类别和所对应的标准。据悉,从去年开始,江苏省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上调至850元,二类地区上调至700元,三类地区上调至590元。与此同时,国内很多省市也已将最低工资标准适时上调。
最低工资标准无
疑对劳动者的薪酬是有指导意义的。但是在国内的行业工资差距如此之大的今天,它似乎只与基础的制造业、服务业中劳务人员的工资标准相适应。在其余的行业和岗位上,最低工资标准似乎失去了它的指导意义。在最低工资标准逐年上调之时,更多处在夹心层的从业人员,工资是否也有了提高呢?
近日,国内某人力资源公司通过调研发现,南京地区各行业薪酬差异较大,金融行业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传统高薪行业房地产、能源化工紧随其后,依次是快速消费品行业、高科技行业以及传统制造行业。而服务业等行业则垫底。其实,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已经不只是一个地区的问题。一组数据表明,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25410.8元)是20%最低收入组(4567.1元)的5.6倍;农村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8474.8元)是20%最低收入组(1182.5元)的7.2倍。其中,垄断行业的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已是不争的事实。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长期以来,政府在统筹各个行业的薪酬方面缺乏相关的调研和指导,导致有的行业工资居高不下,有的行业工资却一直停滞不前,虽然面临物价飞涨、职工生活成本增加,但由于其工资并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相关部门也就不闻不问,造成了行业之间人才的流失。笔者设想,相关部门在各地区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最低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能否也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发布各个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将最低工资标准细分到各行业和各岗位中,使其对整个地区的薪酬岗位更富有指导意义呢?
现在,我们已经做到了最低工资标准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也能做到因行业而异、因岗位而异,实在是让很多人拍手叫好的事。(赵剑波 吴琼)
工资上涨,要让普通职工有感觉
该如何看待工资新法?
增工资不如减负担
公务员工资调整不能只向垄断行业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