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日趋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中国已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基本国策,“十一五”规划将节能降耗作为约束性指标予以强调。但从近期的形势来看,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难度很大,任务很艰巨。如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仍然是一个亟待探讨的重大课题。
提高资源节约意识
资源节约的意识一方面受利益的影响,另一方面受道德的影响。价格高或代价大,则节约意识高,因而提高资源价格或增加资源消耗成本,有利于提高资源节约意识。道德层面的资源节约意识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非常显著的作用,它会深刻影响人的潜意识,使人在不知不觉中采取资源节约的行为,而且它具有传导性和示范性,会潜移默化地形成一种社会意识。在这方面,日本堪称榜样,日本由于国土狭小、资源短缺,从古代前辈就开始形成了极强的资源节约意识,延续至今,深入到每个国民的思想和行动中。中国国民一直有着“地大物博”的自豪感,资源节约意识相对淡薄,且资源节约意识的培养非短期之功,因此培育和提高资源节约意识的任务尚十分艰巨。
提高资源节约意识应采取以下措施:将节约资源提升到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作为长期的基本国策;政府部门要发挥节约资源的表率作用,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和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在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做节约表率”活动;通过一系列持续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活动,培养和提高企业的资源节约意识,在工矿企业职工中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在全国质量月开展“降废减损兴质量”活动,提倡“适度消费”;要通过教育和宣传使国民认识到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也“人口众多”,许多重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要使国民认识到节约资源是每个人神圣的职责;借鉴美国、韩国、印度、埃及、南非等国的经验,开展“回收利用日”、“绿色空调”、“全国节能日”、“全民节约饮用水”、“国家节水周”等活动。
建立资源节约体制
从长期看,资源节约意识的作用是巨大的;但从短期看,资源节约体制、法律和政策更起作用,其中体制更是起基础性作用。体制最关键的问题是分清采取市场体制还是采取计划体制更利于资源节约。计划体制由于产权不明晰、价格不反映供求关系和稀缺性、软预算约束等原因,实践已证明它不利于资源节约;而市场体制则由于产权明晰、价格反映供求关系和稀缺性、预算约束硬等原因,实践已证明它有利于资源节约。因此,应建立市场体制来推进资源节约。市场体制最核心的问题是价格机制。但中国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正是资源价格机制不合理,资源价格由政府管制,而且故意定得较低,以致资源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土地、水、电、油等重要资源的价格一直由政府实行管制,而且出于维护低物价或低通货膨胀等考虑,一直实行重要资源的低价格政策,严重扭曲了其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由此造成了这些重要资源的巨大浪费和过度消费。因此,应加快建立资源节约体制,特别是要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
建立资源节约体制要重点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有效抑制因价格扭曲而造成的资源浪费;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逐步推进水价改革试点,取消水费计收中的搭车收费;按照峰谷分时、丰枯和季节性制定灵活电价,尽量反映电力供求关系;对高耗能行业中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继续实行差别电价;尽快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进一步推进土地的市场化改革进程,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减少土地浪费,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与此同时,要尽快明晰资源的产权,通过产权约束来节约资源。
完善资源节约法规政策
法规和政策的主要作用是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改变事物的成本收益结构,引导人们的行为。对资源节约来说,要想使行为主体节约资源,就要通过制定法规和政策,增加行为主体节约资源的收益、降低其节约资源的成本,同时增加行为主体浪费资源的代价或成本、降低其浪费资源的收益。如制定奖励节约资源行为的政策,就增加了节约资源的收益;制定惩罚浪费资源行为的政策,就增加了浪费资源的成本。就我国而言,总的来说,出台的节约资源的法规和政策还不够,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土地、水、矿产、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重要资源,具有公共产品的外部性特征,消费者多消费资源的收益较高、成本较低,而节约资源的收益不高、成本不低,因而鼓励了这些重要资源的消耗和浪费。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健全节约资源的法规和政策。
完善资源节约法规政策可采取以下行动:抓紧制定和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尽快制定和完善《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合理用电管理条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制定和实施新的土地使用标准,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标准;制定和完善《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重点用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制定和落实《推动政府机构节能的实施意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抓紧制定鼓励企业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的税收政策,实施“绿色税收”,凡有利于资源节约的少收税多补贴,不利于资源节约的就多收税少补贴;制定鼓励企业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生产和使用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财税政策,完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对矿山尾矿中资源品位严重超标的,实施强制回收政策;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建立资源审计制度,与现行的环境评价制度共同构成社会性管理的新框架;从资源产权关系入手,建立严格的资源使用奖惩制度,通过让当事人承担使用成本来集约合理使用资源;建立资源使用效率的责任追究制度,将其作为新项目的评价依据;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修订和完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研究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