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2007年中国通信业发展高层论坛”上,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表示,政府还要进一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促使企业降低成本。他还表示,在引入竞争的同时,运营商还需要进行业务转型。(12月5日《上海证券报》)
电信业的垄断、暴利问题由来已久,电信业独特的资源优势是其产生暴利的根源所在。政府致力于打破垄断,值得期待。如何引入竞争,进而使运营商实现业务转型,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电信业发展的经验表明,垄断性的市场不会自然地走向竞争。在传统市场上,原有电信运营商仍占据着主导地位,也直接阻碍着竞争的引入。所以,有必要实施强制性规制,保证新进入市场者充分参与竞争。
在资源由个别企业垄断,价格由行业垄断的格局之下,仅仅依靠行政措施调节,是否能真正达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值得怀疑。竞争企业的经济学特征,是他们的产品必须接受市场给他们的价格,而垄断企业的特征,是他们为自己的产品制定价格,让市场接受。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仅仅是破除行业垄断的一个治标之策,治本大计还是在于引入竞争。惟有竞争,让市场化的阳光消除行业垄断,方能有硬性的成本收益核算。这就需要按照引入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放开准入限制,从各方面为开放竞争创造条件,打破垄断、放开价格,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所有投资者的公平竞争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中,竞争与垄断是被理想化了的模型。著名的“马歇尔难题”认为竞争会推动行业发展,形成规模经济,引导企业走向垄断,而垄断可能排斥代表生产高效的竞争,于是二者形成经济活动中一对难解难分的矛盾。然而这只限于理论分析,事实上,垄断的产生,从内部看是由于企业通过积累和扩张,形成规模经济。从外部来看,政府的特许、法律的约束乃至资源的垄断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电信业从开始打破完全垄断到今天,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垄断竞争阶段,也正出现了所谓的“马歇尔难题”。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实体,每个企业都在努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促使他们寻求和采用更加有效的生产方式。目前,电信业的垄断格局并未彻底打破,其垄断地位短期内也是难以撼动的,这也意味着电信业的暴利仍会持续存在。
一个市场要有效运转,就要求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价格的操纵者。但如果一个企业具有市场势力,可以操纵市场,它就会变成价格的制订者,按照企业收益最大化定价。同时,由于缺乏竞争压力,这些企业也不会积极改进技术、降低成本。而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不存在市场势力,企业竞相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最终使价格降低、增进社会福利。两种情况相比,市场势力的存在对整个经济是一种损害,会造成“生产无效率”。尽管我国电信行业引入了竞争,但由于电信行业存在规模经济性和资源有限性,有些业务领域不可能存在太多的运营公司,充分竞争难以形成,市场势力的存在在所难免。针对这些现实状况,笔者认为,政府需进行电信管制,防止电信运营公司滥用市场势力从事抬高资费、破坏互联,进行价格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郭立场)
信产部副部长奚国华:电信业要进一步打破垄断
调节过高收入不可犯方向性错误
破垄断岂能牺牲民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