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山东省安丘市日前在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中实行干部实绩月公示制度,每月把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本人上月职责任务完成情况等一一公示出来,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方便群众监督举报。笔者不禁为之叫好。
近年来,有的地方出现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虚假政绩缘何能够欺人呢?一方面,说明了我们有的上级领导干部只重视听取汇报,而忽视实际的情况,有失察之过;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对干部的实绩缺乏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实绩公示,是衡量和检验干部作风的一面镜子。这一做法,能够激励党员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努力工作。一月来领导干部为群众办了哪些实事,解决了哪些问题,一目了然,还可以发现并纠正少数干部作风浮夸、急功近利,热衷于“数字出政绩”的问题,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有效开展。对于干部本人而言,让他们知晓自己的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和所处的位置,有利于及时发现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更好的成绩。
实行“实绩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能够更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会让那些优秀同志的成绩被埋没,也不会让那些平庸的人蒙混过关。此外,还可以拓宽组织部门考察干部的渠道。通过“实绩公示”,群众就能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有效地避免在干部提拔问题上的失误。
把政绩搞实,就不应忽视群众的评价,更不能自己说、自己写就算数。真正的政绩不在于干部自己如何评价,或者上级领导如何评价,而在于群众的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就应该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的衡量标准。将干部的实绩上墙,请群众评判、打假,挤去水分,这无疑是一个好举措。安丘市“实绩月公示制”的做法值得借鉴。(陈开冬
原题:“实绩月公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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