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述要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等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前不久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新进展以及如何为我国涉外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处理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与会者认为,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在这一新阶段,我国既要继续努力吸引外资,又要不失时机地扩大对外投资,还要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和平发展的国际经济环境,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应加快完善对外开放的法律政策体系,在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促进我国涉外经济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完善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与会者提出,我国应当在国际规则的框架下,统一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标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严谨的监管规则,保护境内公民存款人的安全,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有学者建议,应在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建立相对固定的可调整的汇率制度,稳定经济往来中的支付结算和兑换成本,促进区域内自由贸易的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贸易与金融合作。
高度重视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中的农业贸易自由化问题。与会者指出,农业贸易自由化是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中最艰难的问题之一,也是我国涉外经济关系中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进程对我国具有重要影响,涉及我国农业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调整,涉及广大农民的利益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我国应在敦促多哈议程步入正轨的进程中有所作为,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使之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周敏 韩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