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提出并确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目标,并将其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随后,党中央又先后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执政理念。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开端,也从国家政治的高度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美德建设的新任务。如果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改革实践构成了我国当代政治文明建设的制度性条件,那么,公民社会和公民美德的建设则无疑是这一新的社会改革实践中最基本、最复杂、最漫长的道德文化工程,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系统工程中有着一种深远的“文化政治”意义。
如果将现代社会的政治文明建设看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那么,国家政治的核心理念就是其根本政治指南,社会基本政治制度体系的正义安排就是其基本秩序基础,社会公共管理及其公正而高效的运作就是其政治实践的基本条件,而社会公民美德的培养与提升,则是政治文明得以最终落实的社会标志。有鉴于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公民美德实际上构成了现代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社会根基。
一
“政治文明”是一个用以评价和刻画社会基本政治特性和政治生态的政治价值概念,在政治哲学的意义上,它所表达的基本意味是:社会基本政治制度的民主正义、社会公共管理的公正开明与合理高效、社会公民之政治伦理素质的普遍正当、文明和优雅。“文明”是“野蛮”的对立面。在中国古代经典《易经》中,早有所谓“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睿哲文明,温恭允塞”、“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和“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诸说,已然提示出统治(统制)、官德和社民德行三大社会政治文明要素。在西方,“文明”(civilization)的词根源于“市民”或“公民”(civilis)一词,而早在古希腊雅典城邦时代,“civilis”既内涵“公民”(“自由民”)或“公民社会”(“civilissocietas”),也关乎“城邦”(civitas)和“政治”(politike),从而既同“野蛮”相别,也同城市和国家相联。古希腊贤哲亚里士多德所谓“人的本性是政治的”,实际上也揭示了人作为社会公民的政治身份和政治美德资格,而“civilis”与国家政治和城市的关联,则逐渐成为“文明”的“现代性”意蕴根源——城市和市民被看作是现代公民社会和社会公民的原型,代表着人类社会逐渐远离自然状态进入社会民主政治秩序的发展方向。
因此,所谓“公民美德”,简单地说,就是社会公民个体在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实践过程中,所应当具备的社会公共伦理品质或实际展示出来的卓越的、具有公共示范意义的社会美德。在伦理学的理论定位中,“公民美德”是与“人格(私人)品德”相互对照和相互匹配的,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在于:前者只关乎社会公共领域或公共生活,而后者则单指私人生活领域的个体道德。用黑格尔的话说,前者属于“伦理”的范畴,具有其市民社会的客观性;而后者则属于纯“道德”的范畴,只具有道德意志主体的主观性;此其一。其二,“公民美德”是作为社会或国家之公民的个体在其遵循或履行社会公共伦理规范的实践中,逐渐养成的具有公共普世意义的美德伦理品质,诸如:文明礼貌(civility)、正义感、社会责任感、平等、宽容、诚信、感恩、同情心、互助、仁慈、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国际主义等等;而“人格(私人)品德”则一般是指个人基于自身人生目的的道德修养和私人生活领域内的道义承诺,限于个人人格自我和自然人伦关系的道德伦理范畴,诸如:人生理想或自我完善、基于个人宗教信仰的价值追求和自我牺牲、父孝子慈、人伦义务等等。很显然,前者是社会相互性、并具有社会公共示范意义和普遍约束力的公共美德,而后者却并不具备这种社会公共示范和普遍伦理约束力。其三,尽管“公民美德”与“人格(私人)品德”之间存在上述区别,但两者的区别并不是截然两分、毫无关联的。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无法期待一个毫无私德的人能够成就优秀的公民道德,反过来,我们也难以想象一个具有优良公德的社会公民会是一个私德败坏的恶棍。原因在于,无论是作为社会公民,还是作为一个纯粹的私人个体,其人格主体都只能是同一个道德人格主体,因而具有同一的人格认同和人格特性。个人的公民身份与私人个体身份虽然属于两种意义不同的人格身份,但终究属于同一个生命行为主体或人格主体。
个人拥有作为社会公民成员和作为私人个体的双重身份,是由其生活和行为领域的双重化——公共生活(领域)与私人生活(领域)——所决定的,只是在传统社会里,这种生活领域的“公”“私”分化并不明显,甚至常常没有被明确区分开来,个人作为社会(国家)之政治成员的“公民资格”,同其作为私人个体的个体人格也未能清晰地区分开来,以至于在生活实践中,常常出现或者造成“公”“私”不分、“群”“己”混淆的道德模糊、甚至伦理紊乱的后果,也导致传统伦理学观念系统中充斥着难以解释的道德两难或道德疑难。比如说,人们所熟悉的“忠孝不可两全”的道德两难;有关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道德批评与伦理辩护;等等。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化和界限日趋明显,而且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张,公民社会日见发达,其结构与分层随之日渐复杂、充分。对于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化和界定,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经有过一个生动形象而又颇具解释力的说法:所谓公共领域即“陌生人领域”,与之相对的私人领域则为“熟人领域”。依此说法,现代人的生活绝大部分都是在公共领域里度过的,从幼儿园和学校开始,我们就开始了社会公共生活。由此推出的一个必然结论是:现代人的生活越来越多地表现为作为公民的公共生活经验,其行为也越来越多地表现为社会公共行为,或者换句话说,现代人的生活和行为越来越具有社会公共意义。在现代社会的公共生活中,政治生活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正因为如此,公民美德及其对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意义就显得日益重要和突出。